15、现代农业示范项目
15.1 项目基本情况 为加快推进农业增长方式转变,积极探索我国不同地区农业现代化建设的有效途径,1998年以来,国家发展改革委每年都从中央预算内投资中安排专项资金,支持各地建设了一批立足当地优势农业资源开发、推进农业产业化经营的现代农业示范项目,并取得了明显成效。2003年,国家发展改革委办公厅发文,要求各地对现代农业示范项目建设情况进行了总结,明确提出了以规划为统筹,逐步形成按规划安排项目、按项目安排资金的管理格局,各地相继编制了本地区现代农业示范项目建设规划。2006年,为加强对各地规划的指导,在各省规划的基础上,国家发展改革委托中国国际工程咨询公司完善和编制了《现代农业示范项目建设规划(2006-2010年)》,并经国内著名专家论证。现代农业示范项目建设主要内容是,引进和推广先进适用农业新品种、新技术、新设备,建设特色农产品生产基地;改善示范区农业生产条件,提高农产品生产、加工能力,推进农业产业化经营;加快农业资源优势区域结构调整步伐,发展设施农业、有机农业,提高农产品出口创汇能力和国际竞争力。东部沿海发达地区和大城市郊区注重发挥经济实力强、外向度高等优势,大力发展出口创汇农业、生态农业、旅游观光和都市农业,建设农业高新技术综合应用和外向型农业示范项目;中部地区依托粮棉等大宗农产品生产优势,大力发展畜牧业,推进农业产业化经营,推动农业结构升级,重点建设优质农产品良种示范和农产品加工项目,提高农产品附加值和效益;西部地区发挥气候地质类型独特和资源丰富的优势,围绕农业资源综合开发和持续利用,扶持具有区域优势的特色农业发展,重点建设名特优稀农业示范项目。
15.2 投资规模和重点 2007年,国家发展改革委拟继续安排中央预算内投资,重点围绕农业高新技术综合应用、农业结构调整和升级等,主要用于新品种繁育、新技术展示、龙头企业基地建设等基础性、公益性设施及配套的水电路等基础设施建设。
15.3 申报要求和程序 各省(区、市)发展改革委根据本地区现代农业建设规划和国家发展改革委的具体要求,选择现代农业示范项目,负责审查和批复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并向国家发展改革委上报申请投资相关文件(并附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及省级发展改革委批复、专家评审意见等)。国家发展改革委依据各省(区、市)呈报的文件及有关材料,按照现代农业建设的总体部署和要求,确定分项目投资额度,审查并下达项目年度投资计划。按有关要求,每年7月份以前上报并预安排下一年现代农业示范项目建设计划。各地要建立项目库,储备并按要求及时上报有关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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