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网北京7月30日电 国家外汇管理局30日发布数据称,截至2007年3月末,我国外债余额为3315.62亿美元(不包括香港特区、澳门特区和台湾地区对外负债),比上年末增加85.74亿美元,增长2.65%。数据显示,我国外债主要警戒指标均低于国际标准安全线。
这里所称的外债,是指我国境内的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金融机构或其他机构对境外的国际金融组织、外国政府、金融机构、企业或者其他机构用外币承担的具有契约性偿还义务的全部债务。
如果一个国家外债规模过大或者构成不合理,则存在外债偿还时支付不足等潜在风险。据测算,我国的外债偿债率、债务率和负债率三大外债警戒指标均在国际标准安全线之内。
国家外汇管理局数据显示,在外债余额中,中长期外债(剩余期限)余额为1409.29亿美元,比上年末增加15.69亿美元,上升1.13%;短期外债(剩余期限)余额为1906.33亿美元,比上年末增加70.05亿美元,增长3.81%。短期外债占外债余额的57.50%。
据统计,外债余额中登记外债余额为2229.62亿美元,贸易信贷余额为1086亿美元。
2007年1至3月,我国新借入中长期外债67.35亿美元,比上年同期增长64.43%;偿还外债本金41.07亿美元,增长22.34%;付息8.05亿美元,增长53.04%。(安蓓、杨诗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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