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居住证累计7年者可转上海户口][4项激励条件同时出台][上海户籍改革历程]
[上海户籍新政出炉 转户口要满足5条件][外地宗教院校毕业生可入吗][建国以来户籍制度的演变]
持有《上海市居住证》人员申办本市常住户口试行办法 (全文)
“从来没有一项制度如此讨人欢心。”
“从来没有一项制度如此令人憎恶。”
在中国经济时报记者就户籍制度改革这个话题进行采访时,这两句话不断地跃入脑海。
任何一项合理或者不合理的制度的产生和发展,都不会是毫无缘由的。
尤其是户籍制度,其形成更是有其深刻的历史背景。
生于1958
说起1958年,很多人都会想起“大跃进”。作为急于求成的乌托邦试验,以失败告终的“大跃进”已湮没在历史的尘埃中。但是,这一年确立的另一项制度却保留了下来,成为中国为数不多的跨世纪的“长寿”管理制度。
1958年1月9日,经全国人大常委会讨论通过,毛泽东签署一号主席令,颁布了中华人民共和国第一部户籍制度:《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条例》确立了一套颇为完善的户籍管理制度,它包括常住、暂住、出生、死亡、迁出、迁入、变更等7项人口登记制度。
随着这项管理制度的实施,解放前因为生计到北京当学徒的河北人突然拥有了北京户口,而为了躲避战乱迁居河北某个偏远乡村的老北京突然得到了河北户口。在懵懂间,人们的命运突然被组织化、凝固化了。
在这项制度的严格管理下,农民进城谋生是得不到法律认可的,不同地区间的人员也不能轻易地迁徙和流动。
换句话说,从那个时候开始,“北京人”、“上海人”、“广州人”,“城里人”、“街里人”、“乡下人”就不再仅仅是一个地域概念,而是一个严格的法律概念。在这个概念的背后,则是截然不同的人生和命运。
中国人民公安大学治安系教授王太元则指出,建国后对人口迁徙的控制是从1953年开始的。是年7月,政务院发布《关于制止农民盲目流入城市的紧急通知》,“盲流”一词就是那时提出来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