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议采取‘一主多元’的方式,在确保中央和地方政府对上述四部分廉租住房保障资金来源的前提下,充分运用金融工具、采取加大金融支持等方式,努力拓宽其它方面的资金渠道”,郑惠强委员说。
对于具体应该如何操作,郑惠强建议,实行廉租房开发公积金贷款,对开发建设社会保障性商品住房的开发商,实行住房开发抵押公积金贷款,既可缓解开发商的资金需求,又有利于实现公积金的保值增值。“僧多粥少”,准入退出机制是关键
“廉租房是政府对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的临时性解困过渡措施,要求承租对象必须符合条件,而且一旦其摆脱了贫困就应及时迁出。”郑惠强委员表示,“有必要健全廉租房的准入和退出机制。”
全国政协委员、香港世贸集团董事局主席许荣茂赞同这个观点。他说,目前,廉租房市场“僧多粥少”的局面短期内还不能全部改变,因此要合理确定廉租房住房保障对象和标准。而更重要的是,对享受廉租房的家庭要定期审核,对收入或者住房条件发生变化的家庭,要及时调整保障方式。
许荣茂还谈到了香港的经验,中国香港政府规定,所有租户每两年都要向政府申报家庭经济状况,如果租户购买了私人物业,必须马上将公屋还给政府。
郑惠强建议,尽快研究和建立健全廉租住房的准入和退出机制。一方面建立动态核查制度,科学界定廉租住房保障对象,对申请者的家庭收入,居住状况等资格进行严格审核,把好“入口关”;另一方面完善申请公示制度,在充分尊重申请者的隐私和尊严的前提下,采用适度公开方式,在一定范围内对申请人情况予以公示,并在其入住后做定期核查。(记者罗娟)
此外,郑惠强建议制定相关规定和跟踪监管措施,明确合理的退出条件和执行机制,通过动态管理掌握住户收入变化情况,当租住者的经济条件一旦改善到规定标准,及时启动退出机制,使不再符合保障条件的住户从廉租住房中迁出,让更多的低收入者能够及早受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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