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障全体社会成员的基本公共服务,可以从多方面促进社会公平正义。
基本公共服务供给有助于保障贫困人口和低收入阶层的基本生活水平。改革开放以来,虽然中国贫困人口不断减少,贫困发生率持续下降,但贫困人口的绝对数量仍然较大。中国当前的贫困有五个重要成因:因病、因残、年老体弱、缺乏劳动力或劳动能力低下、生存条件恶劣 。2003年第三次全国卫生服务调查发现,疾病是农村居民致贫的首要因素,大约三分之一农村贫困人口都是因病致贫,而1998年进行的第二次全国卫生服务调查发现,疾病还只是致贫的第三位因素。 中国国家发展与改革委员会制定的《医药行业“十一五”发展指导意见》披露,全国每年大约有一千余万农村人口因病致贫或返贫 。
在一些贫困地区,教育负担已经成为致贫的主要原因之一,特别是农村家庭,教育花费是他们的头号家庭开支。因此,政府教育支出对减少贫困具有重大作用。一项研究发现 ,每一万元的教育投入可以使12个人脱贫;在西部地区的效果更加明显,每一万元的教育投入,可以使19个人脱贫。
保障穷人和低收入群体的基本公共服务,能够帮助提高他们的劳动技能,使他们通过获得比较高的收入而脱离贫困。现代意义的贫困不仅在于收入水平低下,更重要的是人的发展能力不足。贫困的实质是丧失人的发展所必需的最基本的机会和选择。人丧失最基本的发展机会的主要根源是受教育不足与健康状况不良。为贫困人口和低收入人口提供低保、最低救济、义务教育、基础医疗等,能够有效提高他们的可行能力,逐步改善他们的生存状态,扩展他们的发展机会。
基本公共服务有助于缩小城乡差距。城乡之间的收入和发展差距的深层次根源是城乡居民之间的基本公共服务差距。 2007年,中国城乡人均收入比已经达到3.33:1,若把基本公共服务,包括义务教育、基本医疗等因素考虑在内,城乡人均实际收入比将高达5~6:1。中国的政策目标是缩小城乡、地区和不同社会群体之间的收入差距,为实现该目标已经采取了许多措施,但目前的政府公共服务支出格局仍然不利于该目标的实现。政府公共服务支出实际上是对服务消费者的一种补贴,是服务消费者家庭总收入的组成部分。城镇居民人均公共服务政府支出高于农村居民,进一步拉大了城乡收入差距。有研究估计,城乡基本公共服务差距对城乡实际收入差距的影响度可能有30%~40%左右 。
城乡教育质量的差距是导致城乡居民实际收入差距的重要原因之一。2002年,在接受过7年以上教育的农村居民中,受教育程度每增加一年,年收入增加87元;而在接受过7年以上教育的城镇居民中,受教育程度每增加一年,年收入增加高达460元。最可能的原因是城乡教育质量之间的差距。因此,缩小城乡差距不仅是缩小城乡居民在收入和财产方面的差距,更重要的是逐步缩小城乡居民在基本公共服务水平和质量上的过大差距。
基本公共服务对缓解收入分配差距具有重要作用。目前中国贫富差距呈现扩大趋势。2006年,城镇居民家庭中收入最高10%家庭的人均可支配收入是最低10%家庭的8.96倍 。这些年基本公共服务的个人承担费用上涨太快,大大超过中低收入家庭可支配收入的增长速度,成为贫富差距不断扩大的重要原因之一。2006年,医疗和教育已经成为家庭除食品外的最大支出,两者总和占到总消费的20%以上。
近期一项关于中国收入不平等的研究表明,在1995年,教育差距还不是收入不平等的主要因素。2002年,教育差距对收入不平等的影响已经十分显著。这是因为教育投资回报(多接受一年教育增加的收入)率累进提高 。收入由市场决定,受教育程度高,个人劳动生产率也高,劳动报酬自然提高。因此,缩小教育服务差距,是缩小收入分配差距的重要途径。
如前所述,政府公共服务支出是对服务消费者的补贴,是服务消费者家庭总收入的组成部分。低收入群体无力支付公共服务个人承担的支出部分,常常享受不到这些服务,中高收入阶层更多地从政府提供的公共服务中受益,事实上扩大了收入差距。因此,加快实现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不仅对缩小城乡差距,而且对缩小城乡居民内部的收入分配差距,都有重要的作用。
改革开放30年,中国人类发展实现了历史性的跨越。新世纪新阶段,中国人类发展的需求发生了深刻变化。这不仅要求尽快转变发展方式,应对资源环境对经济发展的挑战;而且要求加快建立惠及13亿人的基本公共服务体系,逐步实现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以应对全社会基本公共需求全面快速增长的挑战。(摘自中国[海南]改革研究院撰写的《中国人类发展报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