进一步加强资源要素保障和节能环保。深入实施资源节约和环境保护行动计划,加快生态省和循环经济试点省建设,积极发展低碳经济,强化资金、土地等要素保障和集约节约利用。引导金融机构优化信贷结构,加大对我省实体经济的支持,加快发展创业投资、产业投资,拓展企业上市等融资渠道,努力争取中央国债投资、企业债券发行额度。积极发展中小金融机构和地方金融产业,扩大村镇银行、农村资金互助社和小额贷款公司试点,深化农村信用社改革,推进地方产权交易市场建设。加强土地资源保障和节约集约利用,深化耕地保护和土地使用制度改革,推动市县做好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修编,做好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工作,抓好节约集约用地六大工程和百万造地保障工程,完善低丘缓坡、滩涂围垦综合开发规划和利用机制,积极合理开发利用地下空间,实施农村土地综合整治示范工程,扩大农村宅基地改革试点。大力实施节能降耗十大工程,严格执行重点耗能行业能耗限额标准,抓好重点耗能企业节能改造和建筑节能,加大高效节能技术和节能产品推广力度,深入推动节水、节材等工作。继续深化重点区域、重点行业、重点企业污染整治,着力解决群众反映强烈的环境问题。加强水环境治理、城市环境污染综合整治和农业农村环境保护,努力改善八大水系、平原河网水质和大气环境质量。加强饮用水源保护,深入推进排污权有偿使用和交易试点,开展各类生态示范区创建工作,完善生态补偿机制,加强森林资源和海洋生态环境保护。大力发展循环经济,启动25个循环经济试点基地和100项循环经济重点项目建设,实施工业循环经济“733”工程,建设一批工业循环经济示范企业、示范园区和循环农业示范区。
大力拓展发展空间和推动城乡区域协调发展。加快海洋经济发展。抓紧做好海洋经济发展带规划编制工作,争取海洋经济发展带建设提升为国家战略。进一步整合港口资源,宁波—舟山港在稳定发展集装箱业务的同时,重点构筑大宗商品交易平台、海陆联动集疏运网络、金融和信息支撑系统“三位一体”的服务体系,着力打造成我国重要的枢纽港,大力推进全省港口航运联盟建设,积极发展江海联运和内河航运,加快建设港航强省。积极发展海洋特色优势产业,合理布局和提升石化、船舶、钢铁、装备制造等临港产业,扶持发展海洋生物医药、海水综合利用等海洋新兴产业,提升发展海洋旅游、海洋渔业和海水产品加工等产业,推进标准渔港建设。加快建设一批产业集聚区。进一步优化生产力布局,选择一批交通条件优越、产业导向明确、建设空间条件较好、符合生态环保要求的重要区块,纳入省级层面进行统筹规划、重点培育。加大开发区(园区)整合提升工作力度,加强宁波梅山保税港区、杭州空港保税物流中心等特殊监管区建设。协调推进新型城市化和新农村建设。以资源优化配置和共享为重点,推进杭州、宁波、温州都市圈和浙中城市群规划建设和发展,进一步增强区域中心城市功能,提升服务水平、优化生活环境。大力推进中心镇建设和发展,加大政策引导和扶持,积极推进规划、社保、户籍等相关制度改革。结合实施中心镇、中心村培育工程和千村示范万村整治工程,加大农村住房改造建设步伐,有序推进高山村搬迁、自然村撤并、空心村改造和特色村保护工作,加强农村社区公共服务中心和服务体系建设。大力支持欠发达地区加快发展。进一步完善政策、整合资源,加大财政转移支付和金融支持力度,着力增强欠发达地区自我发展能力。推动交通、水利、电网和公共服务等设施建设,改善欠发达地区发展环境。支持欠发达地区科学合理开发利用山区资源,发展特色制造业、来料加工业、休闲旅游业和高效生态农业。深入开展新一轮“山海协作”工程和结对帮扶工作,促进产业转移、劳务对接和异地开发。积极支持革命老区、民族地区、贫困山区、库区和海岛经济社会发展。深入贯彻国家区域发展战略,加强与长三角地区、海峡西岸经济区的交流与合作,加快培育新的增长极。主动服务和对接上海世博会,实施“环沪护城河”工程,做好上海世博会相关安保工作。积极参与西部大开发、中部崛起和东北老工业基地振兴,继续扩大与港澳台的合作交流。继续做好对口支援和对口帮扶工作,全面完成青川地震灾后援建任务。
四、着力保障和改善民生 促进社会和谐稳定
深入实施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低收入群众增收和公民权益依法保障行动计划,让人民群众共享改革发展成果。
努力扩大社会就业。实施更加积极的就业政策,进一步加大财政、信贷、社保补贴等政策扶持,建立健全公共投资带动就业增长的机制,鼓励企业吸纳就业和劳动者灵活就业。推进创业带动就业,把免费创业培训对象扩大到有创业愿望和创业能力的城镇失业人员、城乡新增劳动力和农村富余劳动力,开展退伍军人培训,加强农村转移就业技能培训。加强大学生创业园和见习基地建设,大力支持高校毕业生创业。加大就业援助力度,建立健全城乡就业困难人员申报登记、入户调查、动态管理和跟踪服务等制度,大力开发公益性就业岗位,帮助城镇零就业家庭和农村低保家庭劳动力、就业困难人员实现就业,积极扶持残疾人就业创业,深入推进低收入农户集中村和重点库区群众脱贫致富工作,千方百计提高困难群众收入。
进一步完善社会保障体系。继续提高企业职工养老保险参保率,全面实施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制度,积极推进基本养老保险关系省内转移和跨省转移,研究推进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制度改革。进一步扩大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覆盖面,推动大学生和中小学生参加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探索医疗保险异地就医结算办法。认真做好失业、工伤、生育等保险工作。完善最低生活保障制度,全面推行医疗救助即时结报,继续做好农村五保和城镇“三无”对象集中供养工作。加快发展老龄事业和社会福利事业,进一步推进养老服务体系建设。全面落实国家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的政策措施,落实各级政府保障性住房保障责任,推动各地制定实施保障性住房规划和年度计划,完善城镇廉租住房和经济适用房制度,落实建设用地,确保建设资金,提高配套水平,积极推行公共租赁房、限价商品房等保障方式,推动城市旧住宅区、危旧房和非成套住宅改造,逐步解决城镇中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的住房条件改善问题。
加快发展各项社会事业。深入推进教育改革发展,积极推动基础教育均衡发展,加强农村中小学教师培训,推进农村中小学远程教育,扩大优质教育资源覆盖面,加强外来务工人员子女教育、特殊教育和学前教育,优化职业教育办学机制和人才培养模式,启动新一轮高校重点学科建设,鼓励社会力量兴办和支持教育。加快落实医药卫生体制改革近期重点实施方案,稳妥推进国家基本药物制度,完善以省为单位的药品集中采购制度,加强基层医疗卫生服务体系建设和改革,深入推进24个县(市、区)农村卫生改革试点,建立健全城乡卫生人员双向流动、技术设备共建共享机制,推动村级卫生室和社区卫生服务站改造建设,探索公立医院改革。做好甲型H1N1流感等各类重大传染病防控工作,加强职业病防治,提高公共卫生服务和公共卫生事件应急能力。加快中医药事业发展。完善城乡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健全统筹城乡文化发展的长效机制,加强乡镇综合文化站和农村电影院线建设,积极推进公共图书馆网络化建设和书店连锁经营,提高“村村通”、“村村响”的入户率,深入开展“种文化”、“送文化”活动,深化文化体制改革,推动重大文化产业项目、文化产业示范基地和特色文化产业群建设。把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融入国民教育和精神文明建设全过程,深入实施“春泥计划”,加强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和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大力发展哲学社会科学、广播影视、新闻出版和文学艺术事业,加大科普工作力度。切实加强文化遗产保护。办好第六届世界合唱比赛。贯彻落实全民健身条例,大力发展体育健身事业,做好第八届全国残运会筹备工作,办好第十四届省运会和省首届体育大会。加强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深入开展免费婚检和免费孕前优生检测,提高出生人口质量,切实做好第六次人口普查。深入实施残疾人共享小康工程。全面贯彻党的民族宗教政策,依法管理民族宗教事务。进一步做好外事、侨务、参事、档案和对台事务等工作。
切实维护社会公共安全。整顿和规范市场秩序,健全价格监测、预警和应急体系,维护市场价格稳定,推进新一轮食品安全整顿和药品安全专项整治,深入开展农村“十小”行业质量安全整治与规范化工作。继续深化“安全生产年”活动,扎实推进安全生产“三项行动”和“三项建设”,严防重特大事故发生。健全突发公共事件应急机制,加强基层应急队伍建设。深入实施“强塘固房”工程,提高防灾减灾能力。继续做好信访工作,加强法制宣传教育和基层调解组织建设,及时排查化解各类社会矛盾,预防和妥善处置群体性事件。实施流动人口居住登记条例,提高流动人口服务和管理水平。健全社会治安防控体系,依法惩处各类违法犯罪。大力支持人民解放军和武警部队建设,强化国防教育、国防动员、民兵预备役和人民防空工作,深入开展拥军优属和军民共建活动,切实落实军人退伍和转业安置政策。加强国家安全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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