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今李家洼煤矿的矿井已被废料掩盖,废料堆上的一块沾着白瓷砖的墙体上还写着“毁闭井危险”的字样。记者 田国垒摄
坍塌的墙体,散落的煤渣,被一大堆砖头、瓦砾掩埋的矿井……曾经震惊全国的“7·14矿难”发生地——河北省蔚县李家洼煤矿如今已是一片废墟。
2010年1月20日,中国青年报记者来到距蔚县县城30公里左右的这个煤矿时,雪下得正紧,飘落的白雪将黑色的废矿渐渐掩盖。
但对于在此次矿难中死去或失踪的35名矿工的家属来说,悲痛不会就这样轻易被掩盖,主导瞒报矿难的当地相关领导的责任不能被掩盖,矿难发生后记者成群结队地索要封口费的丑闻更不能被掩盖。
2010年1月9日,河北省政府通报了蔚县李家洼煤矿“7·14矿难”瞒报事故查处情况,目前已有48名事故责任人被移送至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其中蔚县原县委书记李宏兴被判处有期徒刑13年,原县长祁建华被判处有期徒刑14年。张家口市、蔚县18名相关责任人受到了党纪、政纪处分,其中蔚县县委宣传部原部长、原副部长、新闻科原副科长等被开除党籍和公职。
1月20日,当地一名长期关注此事的老干部对中国青年报记者说:“相关官员都被追责了,多数案件也判了,但为什么不追究那些索要封口费的记者的责任呢?甚至连哪些人收了封口费的名单也不公布?”
此前的国务院相关批复认定,为瞒报事故,矿主共支付260多万元用于收买记者。初步查明,10名记者涉嫌犯罪。
在李家洼矿难发生近18个月后,依据检察机关的相关调查笔录和中国青年报记者的调查,一条当地官员热衷瞒报,包括数家中央级媒体在内的记者索要封口费的黑色利益链被逐步掀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