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次普选
《选举法》施行之后,全中国首次搞起了民主普选。
1953年夏,许崇德和中国人民大学的两位同事一起被借调到中央内务部(现在的民政部),后被派往山东省泰安县城关乡搞普选试点。
在城关乡,太多从未听过的新名词让那些祖祖辈辈只知道种地的农民一头雾水。
“啥叫普选?”
“啥叫选民资格?”
“人代会是干吗的?”
为了动员大家,许崇德和同事找来青年团员组成了宣传队,挨家挨户讲:“从现在开始,我们要选举出自己的代表来管理国家,这是人民当家做主的权利,是神圣的权利。”
很快,宣传见了成效。选民登记那天,登记点一早就排起了长队,连大半辈子没出过几趟远门的农村老大娘,也穿上最漂亮的衣服赶来了。
因为旧社会很多妇女都没有名字,只有“王家大妹”、“李家大嫂”这样的称呼,所以许崇德和搭档们在登记选民时,现场就给她们起开了名字——“你叫王亚美,你叫李素珍……”
酝酿候选人、张榜公示之后,就到了选举的大日子。
许崇德记得,开选民大会那天,乡亲们紧挨着站在一起。大会主持人念完候选人的名字,同意的举手,不同意的不举手,这样就把乡人大代表选出来了。
“被选上的村民乐得合不拢嘴。”许崇德回忆,对于饱受压迫的中国农民来说,这次选举的意义不同寻常。
城关乡的农民正是亿万普通选民的缩影。按照当时人口普查统计,新中国有6亿人,而举行普选的近21.5万个基层选举单位,共涵盖5.7亿人,是一次真正意义上的普选。
草拟宪法
普选启动后不久,草拟宪法工作也随即展开。
1953年12月27日晚,一趟专列在冬夜的暮霭中悄然驶出北京站,向杭州疾驰而去。车上坐的是宪法起草小组,由毛泽东亲自挂帅。
到达杭州后,起草工作很快开始。
2月中旬,起草小组拟出了宪法草案的初稿,然后派专人送到北京。接到初稿后,刘少奇召集中央有关人员讨论,之后将意见发到杭州。杭州进行修改后,再将修改稿传回北京。这样来来回回多次,宪法草案初稿的草拟工作才暂告一段落。
3月14日,毛泽东启程返回北京。
3月23日,宪法起草委员会的30多位委员聚集中南海勤政殿,出席宪法起草委员会第一次会议。
会上,毛泽东指出,宪法草案要简单、明了,文字尽量通俗易懂。他举例说:“宪法草案初稿把什么什么‘时’都改为‘的时候’。‘为’字老百姓不懂,都改成了‘是’字。”
3月28日,宪法起草委员会办公室正式成立,下设编辑组、会议组、记录组、联络组、总务组和资料组。这时,从山东泰安回京不久的许崇德,又被借调参加了资料组的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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