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54年9月,第一次全国人民代表大会隆重开幕。图为周恩来作《政府工作报告》。本次大会上通过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新华社发(资料照片)
许崇德
【前言】
1953年,三大改造运动全面开始,中国在经济层面上跳步进入社会主义。相应地,在政治法律层面上,中国共产党则于1954年9月20日将社会主义写入新中国第一部宪法。
新中国首部宪法的诞生,为中国延续数千年的人治历史划上了句号,而毛泽东拒绝以其名字命名该宪法,更佐证了中国共产党法治中国的决心。
【导读】
那一刻
1954年9月20日,中华人民共和国第一部宪法诞生。
亲历者
许崇德:1929年出生,上海青浦人。中国人民大学教授、博士研究生导师。现居北京。
1954年9月20日下午5时55分,中南海怀仁堂。当周恩来在中华人民共和国第一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上庄严宣布,《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经1197名代表以无记名投票的方式全票通过时,在场的所有代表都站起来,高呼“中华人民共和国万岁”、“中国共产党万岁”。经久不息的掌声和欢呼声响彻怀仁堂。
新中国历史上第一部宪法诞生了,庄严承诺响彻神州大地——中华人民共和国的一切权利属于人民。
回忆新中国第一部宪法诞生时的动人场面,已八十高龄的许崇德仍感慨不已,“那是我一生中最激动的一刻”。
立宪准备
1953年,24岁的许崇德作为中国人民大学的一名教员,被借调到“宪法起草委员会”资料组工作,这位日后的中国宪法学泰斗由此见证了新中国第一部宪法从起草到出台的整个过程。
在此之前,我们国家只有一部《共同纲领》起着临时宪法的作用。因解放战争还未结束,经济也在恢复,新中国召开人民代表大会、制定宪法的条件还不成熟。
直到1952年底,中共中央开始统筹考虑召开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制定宪法等问题。
1953年新年,《人民日报》发表元旦社论,向全国人民提出了当年的三项任务:第一,继续加强抗美援朝的斗争;第二,开始执行国家建设的第一个五年计划;第三,召集全国人民代表大会,通过宪法。
不过,因部分地区遭受严重自然灾害,第三项任务在当年没能完成,推迟到1954年,但为人代会召开而进行的普选在1953年如期启动。
1953年3月1日,毛泽东以中央人民政府主席的名义,颁布施行了新中国第一部《选举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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