六、人民币汇率在合理均衡水平上保持基本稳定
2009年以来,人民币汇率在合理均衡水平上保持基本稳定。3月末,人民币对美元汇率中间价为6.8359元,比2008年末贬值13个基点,贬值幅度为0.02%;人民币对欧元、日元汇率中间价分别为1欧元兑9.0323元人民币、100日元兑6.9630元人民币,分别比2008年末升值6.94%和8.65%。人民币汇率形成机制改革以来至2009年3月末,人民币对美元、欧元和日元汇率分别累计升值21.07%、10.87%和4.92%。
人民币汇率有贬有升,双向浮动。第一季度,人民币对美元汇率中间价最高为6.8293元,最低为6.8399元,最大单日升值幅度为0.07%(50个基点),最大单日贬值幅度为0.04%(27个基点),57个交易日中24个交易日升值、33个交易日贬值。
第二部分货币政策操作
2009年第一季度,中国人民银行按照国务院统一部署,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紧密围绕保增长、扩内需、调结构大局,认真执行适度宽松的货币政策,保持银行体系流动性充裕,引导金融机构扩大信贷投放、优化信贷结构,进一步发挥金融在促进经济增长中的积极作用。
一、适时适度开展公开市场操作
第一季度,中国人民银行认真执行适度宽松的货币政策,适时适度开展公开市场操作,保持银行体系流动性总体充裕,稳定市场预期。一是合理把握操作力度和节奏,保持银行体系流动性充裕。在密切监测银行体系流动性供求动态变化的基础上,中国人民银行保持公开市场操作的连续性和稳定性,坚持短期化操作策略,合理把握操作力度和节奏。第一季度累计开展正回购操作1.1万亿元,发行央行票据 4 800亿元。3月末,央行票据余额为4.2万亿元,比2008年末减少0.5万亿元。二是进一步优化公开市场操作工具,有效熨平银行体系流动性供求波动。针对春节前后现金大量投放回笼的季节性特征及第一季度公开市场到期量大的实际情况,进一步优化操作工具,在保持短期正回购操作力度的同时,春节后及时恢复3个月期央行票据按周发行,不仅有效熨平了季节性因素引发的银行体系流动性供求波动,
而且对于引导商业银行合理安排资金运用节奏,促进货币信贷平稳增长也具有积极意义。三是保持公开市场操作利率基本平稳,稳定市场预期。3月末,3个月期央行票据发行利率为0.965%,28天和91天期正回购的利率分别为0.90%和0.96%,与年初同期限品种的操作利率大体持平。四是加强与积极财政政策的协调配合,及时开展国库现金管理商业银行定期存款业务。先后于2009年1月21日和3月25日开展了两期国库现金管理商业银行定期存款业务,操作频率较往年有所提高,期限品种也进一步丰富。
二、加强信贷政策引导
2009年以来,中国人民银行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进一步扩大内需、促进经济增长的十项措施和三十条意见,加强信贷政策引导。鼓励和引导金融机构在保持信贷总量合理均衡增长的基础上,坚持“区别对待、有保有压”,进一步优化信贷资金结构,统筹配置信贷资源,保证符合条件的中央投资项目所需配套贷款及时落实到位;认真做好“三农”、中小企业、就业、助学、灾后重建、扩大消费、自主创新等领域信贷支持工作;落实好房地产信贷政策,支持房地产市场健康发展。鼓励和引导金融机构全面加强信贷结构监测分析和评估,及时把握信贷资金投放的结构、节奏和进度,在加强信贷结构调整的同时,特别注意防止金融机构贷长、贷大、贷集中和严重存贷期限错配,引导金融机构有效防范和控制信贷风险。
三、稳步推进金融企业改革
大型国有银行改革不断深化。在当前国际金融危机和国内经济下行的压力下,中国工商银行、中国银行、中国建设银行和交通银行四家已改制上市银行不断推进内部改革,完善公司治理,加强风险控制,提升经营管理水平和服务效率,取得了较好的经营效益。截至第一季度末,中国工商银行、中国银行、建设银行和交通银行的资本充足率分别为12.1%、12.3%、12.4%和12.8%,不良贷款率分别为2.0%、2.2%、1.9%和1.6%,税前利润分别为456.2亿元、252.9亿元、339.8亿元和101.3亿元。
中国农业银行和国家开发银行股份制改革取得阶段性成果。2009年1月16日,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正式挂牌成立。目前,中国农业银行按照改革方案要求,围绕“面向三农、商业运作、整体改制、择机上市”的总体目标,建立了“三农”金融事业部,并不断扩大县域事业部制改革试点,增加对“三农”的信贷支持。国家开发银行正稳步推进风险和内控等内部制度建设,稳健拓展业务领域,完善运作机制。
政策性金融机构改革全面推进。2009年2月,国务院明确要求加快推进政策性金融机构改革。中国人民银行正会同有关部门积极研究中国进出口银行、中国出口信用保险公司和中国农业发展银行改革问题。同时,三家政策性金融机构继续推进内部改革,加强风险管理和内控机制建设,为全面改革创造条件。
农村信用社改革稳步推进,资金支持基本落实到位。截至3月末,已累计向2 259个县(市)农村信用社兑付专项票据1 569亿元,兑付进度达到93%以上;发放专项借款15亿元。资金支持政策的顺利实施,对支持和推进农村信用社改革发挥了重要的正向激励作用。农村信用社资产质量明显改善。3月末,按贷款四级分类口径统计,全国农村信用社不良贷款余额和比例分别为3 134亿元和7.6%,比2002年末分别下降2 014亿元和29.3个百分点。资金实力显著增强,信贷投放明显增加。3月末,全国农村信用社的各项存款、贷款余额分别为6.3万亿元、4.1万亿元,各项贷款余额占全国金融机构各项贷款余额的比例为11.9%,比2002年末提高了1.3个百分点。最近五年,农村信用社各项存款年均增长20.1%,各项贷款年均增长19.1%,均高于同期全国金融机构各项存款、贷款增速。产权制度改革继续推进。截至3月末,全国共组建农村商业银行25家,农村合作银行172家,组建以县(市)为单位的统一法人机构2 001家。
专栏 2 完善支农再贷款业务管理 支持扩大“三农”信贷投放
经国务院批准,中国人民银行于1999年开办支农再贷款业务。截至2008年末,中国人民银行累计发放支农再贷款1.2万亿元,用于支持农村信用社发放农户贷款。
为贯彻落实中央经济工作会议和中央农村工作会议精神,执行适度宽松的货币政策,进一步发挥支农再贷款政策的引导作用,中国人民银行于2009年初进一步完善了支农再贷款政策。一是安排增加支农再贷款额度。在今年春耕旺季,对西部地区和粮食主产区安排增加支农再贷款额度100亿元,使全国支农再贷款额度达到1492亿元,西部和粮食主产区支农再贷款额度占全国的比例升至93%,支农再贷款地区分布结构进一步优化。二是适当调整支农再贷款对象和用途。支农再贷款对象由农村信用社扩大到农村合作银行、农村商业银行以及村镇银行等设立在县域和村镇的存款类金融机构法人。支农再贷款用途由发放农户贷款扩大到涉农贷款。三是完善支农再贷款期限和台账管理。支农再贷款借用期限最长可达三年,基本能够适应种植业和养殖业的实际生产周期需要。中国人民银行各分支行根据当地农业生产周期和金融机构资产负债期限结构,合理确定支农再贷款发放的时机、额度和借用期限。改进支农再贷款台账管理,简化办理支农再贷款的手续,不再要求金融机构单独设立以支农再贷款为资金来源所发放贷款的明细台账。四是明确申请支农再贷款的条件,确保支农再贷款用于支持“三农”。申请支农再贷款的金融机构涉农贷款比例不低于70%,内部管理健全,资本充足率、资产质量和经营财务状况良好或趋于改善。
支农再贷款政策的调整,有利于提高支农再贷款的使用效率,发挥支农再贷款政策的引导作用,防范支农再贷款风险,将对引导扩大“三农”信贷投放、促进改善农村金融服务发挥有效的正向激励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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