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持人:谢谢向教授。您刚才谈到的“城乡居民合作医疗保险制度”,对很多人来说还是个新名词,您能不能给大家具体讲一讲城乡居民合作医疗保险制度是怎么建立和运作的?还有您说到“城乡居民合作医疗缴费标准分为两个档次”,这两个档次的缴费标准分别是多少?
向春玲:“城乡居民合作医疗保险制度”简单地说就是将城乡居民的医疗保险纳入同一个制度。它的主要特点是“一个平台,两个标准”。“一个平台”是依靠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平台建立城乡居民合作医疗制度;“两个标准”是指制订两个档次的筹资标准和待遇标准,供城乡居民自由选择。
第一,重庆市2003年开始了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经过5年的发展,已经覆盖2008万人口,形成了比较完善的管理体系,积累了低水平起步、保障大病医疗、有效控制医疗费用和基金风险、衔接医疗救助等成功经验。2007年,在全国实行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试点的时候,重庆市没有在新农合制度之外再建立一个城镇居民医疗保险制度,而是结合统筹城乡综合改革配套试验区的实际,依托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的平台,将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制度的建设直接与新农合制度融为一体,建立了“城乡居民合作医疗保险制度”。这样有利于整合公共资源,减少重复浪费,统筹城乡社会事业,均衡城乡公共服务,实现城乡医疗保险制度的公平性。为此,重庆市规定,凡是具有本市城乡户籍的农村居民和不属于城镇职工医疗保险覆盖范围的城镇居民,包括学生(除大学生外)和儿童,以及其他非从业城镇居民均可在户籍所在地自愿参加城乡居民合作医疗保险。
第二,重庆市根据城乡经济发展水平和城乡居民的收入情况,在筹资方式上,坚持低水平起步;在筹资渠道上,建立家庭缴费、集体扶持、政府补助的多方筹资机制。
首先,重庆市在设计城乡居民合作医疗缴费标准时,充分考虑城乡经济发展水平和城乡居民医疗消费的差异,全市实行统一的筹资标准,分为两个档次。一档筹资水平,2007年为50元/人/年,2008年为100元/人/年;二档筹资水平,2007年为160元/人/年,2008年为200元/人/年。
当然,筹资标准不一样,报销比例的待遇也分两个档次。重庆市江北区城乡合作医疗补偿标准情况是这样的:城乡居民合作医疗报销的起付线一档和二档一样,一级医疗机构(社区卫生机构)200元,二级医疗机构600元,三级医疗机构(市级) 1000元。但是,城乡居民合作医疗报销封顶线(一个年度)不同, 住院费报销的一档封顶线12000元;二档封顶线50000元;特病门诊费报销一档报800元/人/年,二档1800元/人/年。不同的医疗机构住院费用报销比例也不同:一级医疗机构一档45%,二档60%;二级医疗机构,一档报25%,二档40%;三级医疗机构住院报销一档15%,二档25%。
其次,城乡居民可以根据自己的情况自行选择缴费档次。一般来讲,第一档是为农民设计的新农合的缴费档次,但是,困难的城镇居民也可以选择第一档次缴费;第二档是为城镇居民设计的缴费档次,但是,有条件、相对富裕的农民也可以选择第二档缴费,城乡居民打破身份界限,自由选择缴费档次。随着经济的发展,可适当调整筹资水平。各档次筹资水平减去政府的财政补贴之后,剩余部分为个人缴费。
再次,选择一档参保的,享受当地新型农村合作医疗规定的待遇,对参保人员按照每人每年不低于40元予以普遍补助。城镇困难居民(三类困难群体,即低保对象、重度残疾人、本人收入低于重庆市企业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最低标准的60周岁以上的老年人),选择一档标准参保,政府增加的60元补助,可由城乡居民合作医疗保险管理中心记账,用于支付本人医疗费用的个人负担部分或用于建立补充医疗保险。
最后,选择二档参保的,具体的待遇支付办法由各试点区政府根据《关于开展城乡居民合作医疗保险试点的指导意见》和《重庆市城乡居民合作医疗保险工作领导小组关于做好城乡居民合作医疗保险扩大试点工作的实施意见》自行制定。
重庆市各试点地区根据本地实际情况,还制定了具体实施办法,在参保缴费、定点医疗机构管理、药品目录、诊疗项目和服务设施范围、信息网络建设、补充保险等方面陆续制定了配套文件,进一步细化和完善了实施办法,为城乡居民合作医疗保险构建了相应的政策保障。
主持人:谢谢向教授如此详细的解答。那么目前重庆有多少区县开展了城乡居民合作医疗保险试点工作?各试点区县在城乡居民合作医疗保险的报销标准等待遇上是否完全相同?
向春玲:2007年9月5日,重庆市出台了《关于开展城乡居民合作医疗保险试点的指导意见》,2007年10月,重庆市在江北区、九龙坡区、南岸区、永川区和南川区开展城乡居民合作医疗保险试点,2008年扩大试点范围达到21个,至此,已经有26个区县进入城乡居民合作医疗的试点。计划2009年试点区达到80%,2010年在全市建立覆盖城乡的居民合作医疗保险体系。可以说,从2007年10月至2008年10月,在一年的统筹城乡医疗保障事业和医疗卫生事业发展方面,重庆市作出了积极探索。
重庆市各试点区在在筹资标准上基本统一,但是,在补助水平上有一定的差异,报销比例不一样。例如2008年3月,江北区的试行方案医疗费报销封顶线一档为1.2万,二挡为5万(江北区2008年5月底调整为一档的封顶线3万,二挡为9万);南岸区试行方案医疗费报销封顶线一档为每人一年1.5万元,二挡为4万元。还有一些区县在住院医疗费的报销比例上也不尽相同。 还有一些区县在住院医疗费的报销比例上也不尽相同。目前各试点区在合作医疗的起付线、封顶线和报销比例上的差异是由现阶段经济发展情况所决定的。随着经济的增长和政策的完善,各区县都会不断地降低合作医疗的起付线、提高封顶线和报销比例,让参保的城乡居民在合作医疗保险制度中享受到更多的实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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