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持人:2009年2月1日,新华社受权播发了名为《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2009年促进农业稳定发展农民持续增收的若干意见》的文件,这是改革开放以来第11个以“三农”为主题的中央一号文件,也是首次连续6年发布关于“三农”工作的一号文件。
有网友注意到,最新的一号文件在关于“推进城乡经济社会发展一体化”这一章节中,提到了“巩固发展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建立个人缴费、集体补助、政府补贴的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制度”等相关内容,这位网友想请您解读一下上述内容传递出什么样的信息呢?
向春玲:谢谢这位网友的问题。我想,这也是我们全国老百姓非常关注的问题。
2009年中央一号文件以促进农业稳定发展、农民持续增收为主题,通篇贯穿党的十七届三中全会精神,是夯实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基础、应对当前农业农村发展面临挑战、做好新一年“三农”工作的行动纲领。
今年是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届三中全会精神的第一年,党的十七届三中全会对当前我国社会有一个基本判断:“我国进入着力破除城乡二元结构、形成城乡经济社会发展一体化新格局的重要时期。”为此,要“建立促进城乡经济社会发展一体化制度。促进公共资源在城乡之间均衡配置、生产要素在城乡之间自由流动,推动城乡经济社会发展融合”。城乡一体化不仅是城乡规划布局、产业分工、基础设施一体化,还体现在城乡就业、教育、卫生和社会保障一体化。
因此,在基本医疗保障层面,应尽可能地强调社会的公平性,体现公共服务的均衡性;在制度设计上必须打破这种城乡二元的医疗保险制度,逐步探索城乡医疗保险制度的统一管理体制,建立城乡一体的医疗保障体系。
但是,二元结构的医疗保险制度改革涉及到很多方面,涉及到广大的农村,也涉及到城市;涉及到调整城乡利益,以及很多利益主体。鉴于这种情况,应该先在局部地区探索,积累经验。2007年6月,经国家发改委报请国务院同意,选取重庆市和四川省成都市作为全国统筹城乡综合配套改革试点城市,目标就是基本建立改变城乡二元结构、统筹城乡的体制机制,为全国积累经验,提供示范。
主持人:有网友问,一说起重庆,我首先想到的是走在大街小巷的挑夫,也就是俗称的“山城棒棒军”,他们大多数人都是进城务工的农民,没有医疗保障,那么这次作为统筹城乡综合配套改革试点城市,重庆市在医疗保险制度改革方面,如何让他们享受到和重庆市民同样的医疗保障呢?
在请向教授回答这个问题之前,我先给网友们读一段有关重庆市的背景资料,让大家对重庆这座城市有个大致的了解。重庆市是中国西部唯一的直辖市,城乡二元结构矛盾突出,大城市、大农村、大库区、大山区并存是重庆市特殊的市情。3198.87万户籍人口中,至今仍有73.6%的人口属于农业人口。城市居民可支配收入13750元,农民纯收入3509元。
向春玲:这位网友的问题其实涵盖了两个小问题,一个是“从无到有”的问题,一个是“待遇平等”的问题,下面我分开来回答。
首先,重庆市自2000年以来,相继建立了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等制度,使城镇职工和农村居民得到了基本医疗保障。
你刚才提到了“山城棒棒军”,重庆城区拥有大量这样的务工农民,对于这部分城乡流动人口,以前由于受到城乡二元结构体制的限制,多数人没有享受到医疗保障。2003年重庆市开始推行新型农村合作医疗,他们由于户口在农村,就要加入新农合制度,但是,他们在城里工作,一旦生病,他们在看病就医和报销医药费就会面临很多的困难。2007,中央正式批准重庆市为全国统筹城乡综合配套改革试验区,重庆市政府决定,在总结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经验的基础上,建立覆盖全体城乡居民的医疗保障制度。具体规定是,凡是具有本市城乡户籍的农村居民和不属于城镇职工医疗保险覆盖范围的城镇居民,包括学生(除大学生外)和儿童,以及其他非从业城镇居民均可在户籍所在地自愿参加城乡居民合作医疗保险。根据上述办法,针对刚才那位网友提到的“山城棒棒军”这一群体,只要他们参加城乡居民合作医疗保险,那么就能享受医疗保障。
第二,基本医疗保障制度要一方面保证广大人民群众的最基本的公共卫生和医疗服务需求,同时又满足不断增长的不同层次的需求。
农村与城市还是存在着较大的经济社会发展差异,城乡居民的收入和消费习惯以及对于看病治病的态度也不一样,因此,重庆市在设计城乡居民合作医疗缴费标准时,充分考虑城乡经济发展水平和城乡居民医疗消费的差异,全市实行统一的筹资标准,但是分为两个档次,城乡居民可以根据自己的情况自行选择缴费档次。一般来讲,第一档是为农民设计的新农合的缴费档次,但是,困难的城镇居民也可以选择第一档次缴费;第二档是为城镇居民设计的缴费档次,但是,有条件、相对富裕的农民也可以选择第二档缴费,城乡居民打破身份界限,自由选择缴费档次。这样一来,在就医上,“山城棒棒军”便拥有了跟城里人同等的待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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