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申报方式和申报时间
(一)申报程序
项目申报首先进入海淀区专项资金网上申报统一入口(可从区政府网站、海淀园管委会网站点击专项申请链接进入,也可点击http://61.49.38.1/wssp/zxzj/index.jsp直接进入),查看专项申报指南。如确定进行专项申报,点击专项资金名称,网络登录后(已是“海淀区人民政府行政办事中心”用户,可直接登录,否则请新注册用户),浏览事项说明,在线按要求填报并提交企业和项目相关信息。
提交成功后,请点击左侧菜单的“在办事项”,查看“事项当前状态”,预审通过后,打印《海淀区专项资金申报项目预审通过通知单》,作为申请材料之一(附在首页),会同本指南要求的其它申请材料装订成册。
(二)根据申报指南要求,将申请材料报送至以下任意一个受理地址:
1.部门受理地址:海淀园外事服务中心,海淀区府城路67号中关村科技园区服务中心2层64号窗口。 联 系 人:刘老师;联系电话:68465690
2.统一受理地址:海淀招商大厦一层西侧大厅专项资金受理窗口提交纸质材料一式四份,电子版申请书发送到lilh@zhongguancun.com.cn
(二)申报及及受理时间
2009年项目集中申报时间: 5月15日-5月31日,逾期未报,均可在9月底之前补报。
(三)项目申报要求
申报单位需按照申请书要求提供附件。申请书描述的关键内容需相应的附件支撑。没有提供的附件材料视为无法提供,相应的描述内容在评审时不予采信。
申请书A4纸型胶装成册(书式装订)。
五、审批流程
(一)项目立项
申报项目经由评审、评估后,由海淀园管委会批准立项。确定立项的项目将在相关网站上发布公告。
(二)签订项目任务书
公告无异议的立项项目需同海淀园管委会签订项目任务书。
(三)项目监管
1.项目自立项之日起1年内,按照项目任务书的约定进行项目验收。对于执行情况较差的项目,中止资金扶持。项目验收不合格的企业,三年内不能申报新项目。
2.项目受理、评审、监管及验收工作须严格遵照有关程序进行,如有弄虚作假,资金使用不当者,一经查实,撤消对项目的资助、收回已拨付项目资金并取消违规单位再申请资格。
(四)资金拨付
海淀园管委会对立项项目验收合格后,一次性拨付补助资金。补助金额按照不超过实际发生额度的50%,总计不超过立项支持额度的标准进行资助,每家单位全年资助总额不超过50万元人民币。
附:项目申报咨询收费服务
报价:不含异地差旅费用
【项目申报代理服务】:如当次项目申报未成功,下次申报免前期申报费用。
项目服务时间范围:4个工作日起
联系方式:
地址:中国北京市海淀区西三环北路89号中国外文大厦B座6层
邮编:100089
电话:010-88828427 ;010-88828323 ; 010-88828302
传真:010-88828310
网址:www.chinagate.cn
E-MAIL:chinese@chinagate.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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