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综述
1、资金基本情况
本专项资金从海淀区促进高新技术产业发展专项资金中安排,用于支持企业创新研发及产业化、扶持产业技术联盟、补贴企业研发中心,强化知识产权战略和促进标准化实施。
中关村科技园区海淀园管理委员会负责组织实施和监督管理工作。
2、支持方式与额度
根据《海淀区鼓励企业提升自主创新能力实施办法》中的有关规定,对企业知识产权工作给予支持,包括:
(一)支持企业开展专利成果转化,对于有市场前景的发明专利和实用新型专利实施项目给予最高50万元的资助。
(二)鼓励企业积极开展知识产权战略,重点支持企业实施专利战略,对制定,实施专利战略取得成效的企业的相关费用给予补贴,最高50万元。
(二)2009年度海淀区专利实施专项资金申报指南
为实施我区促进高新技术产业发展的有关政策,现根据《海淀区鼓励企业提升自主创新能力实施办法》(海行规发〔2009)5号),发布专利实施专项资金申报指南:
一、支持方向
(一)专利成果转化专项资助补贴;
(二)企业实施专利战略专项资助补贴。
二、项目申报条件
(一)专利实施资金支持的企业应具备的基本条件为:
1、申请企业必须是海淀区创新企业(申请企业专利战略资金同时必须是北京市专利示范单位)。企业从事的生产经营活动符合国家、北京市及中关村科技园区海淀园的产业发展导向,具有合理的组织机构、健全的管理制度,遵纪守法,诚实守信,近3年的经营活动中无违法、违规记录。
2、申请企业自主知识产权清晰,掌握高新技术领域核心技术,在行业内取得实质成果,为推动行业发展做出较大贡献,同时在资产规模、资金能力、科技力量、产业基础、市场能力等方面具备较好基础,确保项目顺利执行。
3、申请企业具备实施专利技术的基本物质保证,具备必要的生产科研设备和生产场地,以及必要的自有资金。
4、具备实施专利技术的科研人员和开拓市场人员。
5、申请企业为专利权利人。
(二)专利成果转化实施资金支持的项目需同时符合以下条件:
1、具备2008年1月1日以后取得专利证书的发明专利和实用新型专利;
2、具有较高技术含量和较好市场前景;
3、专利所属技术领域:电子信息、光机电一体化、生物工程、新医药、新材料、环保与节能等领域。
(三)企业专利实施战略资金支持的需同时符合以下条件:
1、建立知识产权制度,设立知识产权管理机构,配备3名以上知识产权专职管理人员,并形成有效运行机制;
2、企业重视知识产权战略的研究和应用工作,并制定了适合本企业的知识产权战略;
3、自主研发能力强,企业的专利数量应与其经济规模相匹配,近三年专利申请总量在本行业领先或者本行业重要核心技术;
4、自主知识产权的经济和社会效益显著。产品销售收入在同行业领先,产品的市场占有率、出口创汇率、品牌知名度居同类产品前列;
5、企业有明确的产品海外拓展战略,在所属技术领域面对跨国公司有激烈竞争的;
6、企业需与知识产权代理机构合作制定企业专利战略,并签订相关合同的。
三、申报及审批流程
(一)网上填报企业及项目信息,提交进行项目名称预审核。
项目申报首先进入海淀区专项资金网上申报统一入口(可从区政府网站、海淀园管委会网站点击专项资金申报链接进入,也可点击http://61.49.38.1/wssp/zxzj/index.jsp直接进入),查看专项申报指南。如确定进行专项申报,点击专项资金名称,网络登录后(已是“海淀区人民政府行政办事中心”用户,可直接登录,否则请新注册用户),浏览事项说明,在线按要求填报并提交企业和项目相关信息。
提交成功后,请点击左侧菜单的“在办事项”,查看“事项当前状态”,预审通过后,打印《海淀区专项资金申报项目预审通过通知单》,作为申请材料之一(附在首页),会同本指南要求的其它申请材料装订成册。
(二)根据申报指南要求,将申请材料报送至指定受理地点(或通过指定网站申报)。
(三)受理单位对申报材料进行初审。
(四)审批单位对项目进行审批。
(五)网上公示支持项目名单。
(六)网上公布各申请项目的审批结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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