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加速工业发展,推进产业结构升级和发展方式转变。坚持壮大、培育、提升多策并举,深化资源转换战略,增强工业竞争优势和抵御风险能力,提高吸纳劳动就业能力。
壮大特色优势产业。抓住国家振兴九大产业的机遇,在能源化工、盐湖化工、冶金、有色金属、装备制造、特色动植物资源加工、电子信息产业等领域,推进一批对全省发展具有支撑和带动作用的重点项目,培育特色新型产业,做大特色支柱产业,做强特色优势产业,提升特色传统产业。加快硅材料、锂电池、生物资源、太阳能、风能等特色优势产业项目建设。开工建设祁漫塔格地区铁矿、盐湖镁钠资源综合利用等项目。加快西宁国际藏毯集散地建设,大力发展民族特色纺织业、现代中藏药以及特色农畜产品加工等轻工业,优化产业组织结构,发展先进产能,提高产业集中度。
提高自主创新能力。加快建设以企业为主体、市场为导向、产学研相结合的“大科技”平台和技术创新体系。建立支持高新技术企业发展的风险投资基金,增加技术创新投入。引导企业把技术改造同结构调整、产业升级结合起来,提升能源、冶金、化工、机械、建材工业的整体水平和竞争力。突出盐湖化工、矿产资源、装备制造业、太阳能和风能、余热利用、电子材料等方面的自主创新,集中力量研发关键和共性技术,努力开发几个拳头产品,掌握几个核心技术,培育几个知名企业和著名品牌。有效集成创新资源,依托骨干企业,建设一批开放、联合的研发基地、研发中心。
大力发展循环经济。全面实施柴达木循环经济特色优势产业发展规划,完成盐湖产业链发展等专项规划,尽快实施西宁国家级经济技术开发区循环经济试点园区实施方案。加快实施磷复肥、西台锂钾硼资源开发、百万吨钾肥综合利用二期等项目,提高原料、产品、废弃物的相互利用水平。对具有示范性、导向性的重点循环经济项目给予补助和奖励,加快培育一批特色轻工业和装备制造业,推进工业结构由资源开发向加工利用制造转变。
支持企业健康发展。认真落实扶持企业发展的政策措施,从实际出发,适时调整、补充和完善,形成动态扶持机制。一是加强电力需求侧管理,推进用电大户与发供电企业联动,优化电力资源配置。引导金融机构增加信贷规模,加大对企业尤其是中小企业的贷款支持。加强政府、企业和金融机构之间的协调沟通,支持企业通过多种形式融资和发行债券,拓宽融资渠道。二是抓紧完善中小企业担保体系,增加对各类担保机构的资金注入,加快建立中小企业信用再担保机构,缓解中小企业融资难、担保难问题。三是加强引导,加快推进企业技术改造,采用新技术、新工艺、新设备、新材料,调整产业产品结构,提高企业竞争力。
(四)扩大消费需求,加快高原旅游名省建设和服务业发展步伐。继续坚持以特色旅游业为引领,带动服务业发展,增强消费拉动能力,提高服务业对经济增长的贡献率。
推进高原旅游名省建设。扩大对外宣传促销力度,力争国内市场有拓展、境外市场有突破。以香港为中枢,积极发展旅游包机入青直通业务。着力推进青海湖、坎布拉、年保玉则、青藏铁路线、三江源头、祁连自然风光旅游带等重点景区建设。加快发展生态旅游、健康旅游、商务旅游,深度开发自驾游、特种游、冬季游,满足不同群体的旅游需求。支持发展一批具有青海特色的旅游商品。引导旅游企业联合重组,集中打造1至2家有较强竞争力的龙头企业。力争接待国内外游客和旅游总收入分别增长18%和20%以上。
提升服务业发展水平。完善财税、信贷、土地等政策,全面推进生活性服务业与生产性服务业、传统服务业与现代服务业的协调发展。以西宁、格尔木市为重点,整合物流资源,大力发展生产性服务业,重点发展物流企业和物流园区,培育物流市场,积极构筑立足青海、辐射周边、连通国内外的高原现代物流基地。把握居民消费层次升级需求,积极发展和规范会计、法律等中介服务业,加快发展信息、金融、保险、会展等现代服务业,拓展新型服务领域,提高生活性服务业水平,培育新的增长点,提高服务业增加值和就业比重。
开拓城乡消费市场。加强城乡消费设施和服务体系建设,完善“万村千乡”和“双百”市场工程,落实“家电、农机下乡”补贴政策,推进连锁经营向农牧区延伸,便利农牧区居民消费。稳步扩大住房、汽车等大宗消费,积极发展社区商业、物业、家政等服务性消费。落实首次购买住房优惠政策,扩大住房消费需求。优化消费环境,进一步加强与群众生活密切相关的消费品市场监管,规范市场秩序。同时,大力推进以西宁、格尔木为重点的城镇体系建设,营造商气、聚集人气,实现以业兴城、以城引人的良性互动,发挥城镇化刺激消费需求的推动作用。
(五)坚持生态立省,实现经济发展和环境保护的双赢。出台实施生态立省战略指导意见,进一步明确工作思路、目标要求和主要任务,完善相关政策,分阶段、有步骤地加以推进。今年重点抓好以下工作:
启动三江源国家生态保护综合试验区建设。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支持青海等省藏区经济社会发展的若干意见》,尽快研究提出三江源国家生态保护综合试验区建设方案,做好各项基础工作,争取国家尽快批准实施。
加快重点生态环境保护建设工程。扎实推进三江源生态保护与建设工程,统筹实施退牧还草、鼠害防治、封山育林、小城镇建设、生态移民、人工增雨等重点项目,探索解决搬迁牧民社会保障、移民社区管理等问题。加强长江黄河源区水土保持、荒漠化治理、重点防护林和西宁南北山绿化等生态工程建设。推进青海湖流域生态环境保护与治理工程,实施青海湖周边地区生态治理日元贷款项目。加快祁连山水源涵养区生态保护与综合治理前期工作,做好柴达木盆地、湟水流域和黄河阶地的生态保护与治理。
加大节能减排和环境治理力度。开工建设一批城镇污水处理工程,争取新上余热余压利用等一批节能减排项目,落实结构减排、工程减排、建筑节能等措施。年内化学需氧量、二氧化硫排放总量分别控制在7.7万吨和13.7万吨以内。加强对新上项目的用能审核和环境影响评价,力争新项目的技术、工艺、节能、环保在国内同行业居于领先水平。建立健全落后产能退出机制,政府决不保护落后产能。
(六)注重协调发展,加快社会事业和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进程。为各族群众提供基本的教育、文化、卫生等公共服务,促进人的全面发展,是政府工作的目标所在和职责所系,必须每年有新的进展。
推进教育优先发展。较大幅度增加教育投入,加速提高预算内教育支出占财政总支出的比重。把义务教育作为教育发展的重中之重,大力推进青南等地区9县的“两基”攻坚,确保到 2010年全面实现“两基”目标。实施农村初中校舍改造和寄宿制学校建设工程,对城乡中小学校舍进行一次安全排查,确保各级各类学校校舍安全。提高寄宿制学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生活补助标准和农村中小学公用经费标准。继续推进农牧区相对集中办学,优化教育资源配置,着力提升教育质量和水平。加快发展高中教育,缓解西宁等地大班大校和择校压力。坚持职业教育省内省外统筹培训,推进东西部、城乡、校企联合办学,提高职业教育的规模和效益。以就业为导向,调整优化专业学科设置,提升高等教育质量,重点支持青海大学实施“211”工程。加强教师队伍建设,建立教师绩效工资制度,规范和创新教师补充机制。强化人力资源支撑,用好现有人才,引进急需人才,为各类人才干事创业创造更好的环境。
提高城乡医疗卫生水平。推进公共卫生体系建设,加强医疗卫生基础设施和基本装备建设,支持重点医疗机构提高技术装备水平,加快农牧区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标准化、规范化建设,完善村卫生室管理运行机制,切实改善乡村医生待遇,加强社区卫生服务网络建设,完善社区卫生服务功能,城市社区卫生服务人口覆盖率达到95%以上。强化突发公共卫生事件风险隐患排查机制,提高应急处置能力。扩大农牧区免费公共卫生服务和免费免疫范围,增加重大传染病、慢性病、职业病、地方病防治的专项投入,逐年提高人均公共卫生服务经费标准。进一步扩大少生快富政策的实施范围,提高奖励扶助标准,推行计划生育家庭特别扶助制度,加快县级计划生育综合服务中心建设改造步伐,增强计划生育综合服务能力,稳定低生育水平。
繁荣文化体育事业。深入开展文明社区、文明乡村、文明行业等群众性精神文明创建活动,提升公民的文明素质和文明形象。加快广播电视“西新工程”、自然村“村村通”工程、藏区县级广播电视基础设施建设工程。推进乡镇综合文化体育站、文化进村入户、文化信息资源共享工程。加强文化遗产保护,推进文物普查、“丝绸之路”联合申遗工作。培育传播生态文化理念,加强生态文化阵地建设,办好第二届国际水与生命音乐之旅活动,开展生态乡村、绿色社区和绿色学校创建试点工作。大力推进全民健身,精心组织环湖赛等三大品牌国际赛事,做好体育彩票宣传发行工作,以高原优势项目为突破口,提高竞技体育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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