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政策解读
- 经济发展
- 社会发展
- 减贫救灾
- 法治中国
- 天下人物
- 发展报告
- 项目中心
4.安排31.7亿元,落实教育优先发展战略,促进各层次教育事业健康有序发展
安排17.3亿元,用于教育支出,加上补助市县14.4亿元,共安排31.7亿元,增长39.4%。其中:
安排8.9亿元,用于发展学前教育、保障义务教育、普及高中教育。其中,安排0.5亿元,用于新建、改建一批公办乡镇中心幼儿园;安排6.1亿元,落实两免一补政策,将义务教育阶段公办小学、初中公用经费分别由年生均400元和600元提高到450元和750元,继续免费提供教科书和练习本;安排0.2亿元,用于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特设岗位教师补助;安排1.5亿元,用于开展校舍抗震安全工程、教育(扶贫)移民工程;安排0.2亿元,用于新农村卫生新校园建设;安排0.2亿元,用于改、扩建市县重点高中,资助普通高中家庭经济困难学生。
安排5.8亿元,用于支持职业学校建设和扩大免费中职教育。重点用于安排县级职教中心和重点专业、职业学校基础能力和共享型实训基地建设;补助县级职业中学公用经费;落实中职学生国家助学金和优秀学生奖学金、免除涉农专业和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学费和住宿费政策、逐步扩大免费中职教育。
安排6.6亿元,用于加大高等教育投入和支持高校建设。重点用于高校建设贷款财政贴息、海南医学院和海南师范大学申硕、申博项目建设、资助高校学生国家奖助学金等。
5.安排3.0亿元,加大文体投入,支持文化事业发展
安排3.0亿元,用于文化体育与传媒支出,增长70%。其中,安排0.2亿元,用于举办中国体育旅游博览会、国际大帆船拉力赛、金椰子杯高尔夫球赛和环岛国际公路自行车赛等旅游活动及赛事;安排0.2亿元,用于支持省图书馆运行、市县图书馆和文化馆维修改造、乡镇综合文化站设备购置、行政村及城市文体活动室建设和农村公益电影放映场次补贴等;安排0.1亿元,用于省博物馆文物展览、文物普查和保护以及历史文化景区建设;安排0.1亿元,用于黎族传统纺染织绣技艺保护和苗族发绣作品征集。另外,从产业发展引导资金安排0.2亿元,设立文化产业发展专项资金,支持文化产业发展。从文化事业建设费安排0.8亿元,用于支持文化事业发展。
6.安排8.6亿元,保障医疗卫生投入,提高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能力
安排8.6亿元,用于医疗卫生支出,增长21.1%。其中:
安排2.6亿元,用于提高公共卫生和基本医疗服务能力。其中,安排0.2亿元,用于进一步健全基层医疗卫生服务体系;安排0.5亿元,确保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补助标准不低于年人均20元,加强新生儿疾病诊断与治疗服务能力建设,实施高危孕产妇住院分娩救助、农村妇女孕前和孕早期补服叶酸、“两癌”检查省级配套、农村改水改厕等重大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安排1.5亿元,用于省级医院、二级公立医院和精神卫生机构能力建设补助,支持区域性医疗中心和省人民医院等重点医疗机构建设;安排0.2亿元,用于数字卫生工程建设、应急医疗救援能力建设、重点区域疾控机构建设、中医特色专科及重点学科建设;安排0.2亿元,用于建立国家基本药物制度。
安排3.4亿元,用于落实医疗保障和救助政策以及计划生育政策。其中,安排2.5亿元,用于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和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补助;安排0.1亿元,用于省直干部职工健康体检;安排0.4亿元,用于离休干部医药费支出;安排0.4亿元,用于农村部分计划生育家庭奖励扶助制度试点、农村二女户落实长效避孕节育措施奖励、农村基层计划生育服务体系建设及西部地区“少生快富”工程奖励等支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