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部各省区市宏观经济竞争力十年发展报告》
——《西部各省区市产业竞争力十年发展报告》
——《西部各省区市企业竞争力十年发展报告》
——《西部各省区市金融竞争力十年发展报告》
——《西部各省区市科教与创新竞争力十年发展报告》
——《西部各省区市环境竞争力十年发展报告》
——《西部各省区市资源竞争力十年发展报告》
——《西部各省区市对外开放竞争力十年发展报告》
——《西部各省区市政府作用竞争力十年发展报告》
——《西部各省区市经济发展综合竞争力十年发展总报告》
西部经济十年发展报告及2009年经济形势预测(上)
西部经济十年发展报告及2009年经济形势预测(下)
姚顺波、续珊珊,西北农林科技大学经济管理学院。
中国西部地区包括重庆、四川、贵州、云南、广西、陕西、甘肃、青海、宁夏、西藏、新疆、内蒙古等12个省份,土地面积为682.56万平方公里,占全国国土面积的71.1%,其南北跨越28个纬度,东西横贯37个经度,远离海洋,深居内陆,自然条件纷繁复杂。“三原四盆”是其基本地势特征,即青藏高原、黄土高原和云贵高原占据西部的大部分,柴达木盆地、塔里木盆地、准噶尔盆地和四川盆地位居其中,青藏高原区、西北干旱区和局部地区的季风气候区体现了西部“一高一干一季”的自然特点。该区疆域辽阔,人口稀少,是我国生态环境脆弱、经济欠发达地区。因此,西部大开发的重要内容之一就是进行西部生态环境的修复,再造西部地区的秀美山川。本文将对西部大开发十年来生态环境修复与改善情况及存在问题进行系统的回顾与总结,并提出政策建议。
一、西部地区退耕还林工程十年回顾与展望
退耕还林(草)是指在水土流失严重或粮食产量低而不稳定的坡耕地和沙化耕地,以及生态地位重要的耕地退出粮食生产,进行植树或种草(下文简称退耕还林)。退耕还林工程是党中央、国务院从中华民族生存和发展的战略高度出发,为合理利用土地资源、增加林草植被、再造秀美山川、维护国家生态安全、实现人与自然和谐共进而实施的一项重大生态工程,是党和国家领导人着眼于经济和社会可持续发展全局,审时度势,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统揽全局,面向21世纪作出的重大战略决策。我国西部地区自1999年10月实施退耕还林试点工程以来,至今已有十年。实践证明,退耕还林对实现西部生态修复与环境改善发挥了重要的作用,突出表现在:扩大了森林面积,提高了森林覆盖率,水土流失面积有所下降,生态环境得到明显改善,营造了良好的人居环境。
西部地区退耕还林工程的实施,既改善了生态环境,又让农民从单纯的农业生产向第二、三产业转移,带动了农村旅游业和地方工业的快速发展,实现了生态效益、经济效益与社会效益的统一。但是,其中仍然存在着一系列亟待解决的问题和困难,如农户参与机制不够健全、地方政府缺乏制度激励、退耕还林工程补偿机制存在缺陷等,这些问题使得项目自身的可持续性面临挑战,这需要我们进行冷静、理性的判断和切实的政策调整,以有序推进和逐步完善这一重大生态工程。
1.西部地区退耕还林工程建设概况及实施进展西部地区多为高原山区,是我国生态环境十分脆弱的地区,森林覆盖率较低,水土流失和土地沙化、荒漠化严重,是实施退耕还林工程的重点地区,涉及广大的农户和农民。我国西部地区1999年10月开始实施退耕还林试点工程,四川、陕西、甘肃三省率先启动了试点工作,当年即完成退耕地造林572.2万亩,宜林荒山荒地造林99.7万亩。根据国家林业局对退耕还林工程执行情况的统计,退耕还林工程实施以来,工程涉及西部地区1240万农户、5200万人口,占西部地区农村住户的17%和农村人口的18%。其中,陕西、甘肃、四川、重庆、贵州涉及的农户和人口较多。截至2007年,西部地区累计完成退耕还林任务20696.47万亩。在西部地区2000~2007年的退耕还林工程建设中,造林面积最多的是2003年,为4108192公顷,其中退耕地造林2026595公顷,荒山荒地造林2081597公顷。在随后几年中,无论是退耕地造林还是荒山荒地造林面积都大幅下降。2007年人工造林面积有所上升,荒山荒地造林面积实现比上年增长47.5%;当年人工造林面积为591793公顷,比上年增长25.9%(见表1)。
2.退耕还林工程建设的成效我国西部地区
自1999年10月实施退耕还林试点工程以来,至今已有十年。实践证明,退耕还林对实现西部生态修复与环境改善发挥了重要作用,同时又让农民从单纯的农业生产向第二、三产业转移,带动了农村旅游业和地方工业的快速发展,实现了生态效益、经济效益与社会效益的统一。西部地区退耕还林十年来所取得的成效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1)生态效益显著。退耕还林工程牢牢把握生态目标,生态效益逐步显现。各地结合退耕还林,积极推行封山禁牧、舍饲圈养,加强农村沼气建设,实行生态移民,加快实施退牧还草等生态工程建设。截至2007年,西部地区已累计完成退耕还林任务20696.47万亩,生态状况明显改善,水土流失和风沙危害明显减轻,实现了生态环境由局部治理、整体恶化向整体遏制、局部好转的重大转变。此外,西部地区退耕还林工程造林全部成林后,将使我国木材蓄积量增加10亿多立方米,每年可吸收二氧化碳18.3亿吨(相当于北京市现有300万辆汽车30年的二氧化碳排放量),生产氧气16.2亿吨,将为缓解全球气候变暖作出巨大贡献,并提升我国在国际谈判中的主动权。
(2)增加了农民收入,农民贫困状况有所减轻。国家对退耕还林实行粮款补助的政策,使西部尤其是生态恶劣的贫困地区农民得到了巨大的实惠。西部地区农民退耕以前一直十分贫困,退耕还林补助已成为农民收入的重要组成部分,退耕还林工程在一定程度上缓解了退耕农户的贫困程度。统计数据显示,2000年,西部地区农民人均纯收入为1685元,到2006年增加到2588.37元,增长了53.61%。许多地区抓住退耕还林的契机,大力发展后续产业和特色农业,注意选择经济效益比较好的树种、草种,集中连片开发种植,带动了畜牧业、林(竹)果业、草产业、中药材产业的发展,推动了农业产业化经营,促进了地方经济发展,增加了农民收入。龙头企业依靠基地和资源活跃于市场,盘活和巩固了生态建设成果,也让农民的“钱袋子”鼓了起来。
(3)改变了传统农业生产方式,加快了农业结构调整和农村剩余劳动力转移。西部地区退耕以前,山区、沙区农民广种薄收,农业产业结构单一,许多潜力没有发挥。退耕还林为调整农村产业结构提供了良好机遇,许多地方将退耕还林作为当地经济和社会发展的重要内容,按照可持续发展的要求,统筹规划,合理布局,分类指导,积极探索高效的治理模式和先进的经营机制,培育具有区域比较优势和市场前景、能替代传统产业的生态经济型产业,较好地解决了国家要生态、地方要发展、农民要增收之间的矛盾,逐步走上了“粮下川、林上山、羊进圈”的良性发展道路,实现了耕地减少、粮食增产、农业增效。此外,退耕还林还使大量农村劳动力从广种薄收的土地上解放出来,促进了农业剩余劳动力转移。同时,退耕还林不仅改善了西部地区的生存条件,也使当地老百姓看到了致富的希望,思想观念也因此发生了根本性变化,生态意识明显增强。
3.退耕还林中存在的问题
(1)经济林比重过大且结构趋同。有关部门对云、贵、川、渝等地的退耕还林情况进行调研时发现,无论是已经还林的耕地,还是即将实施的规划,都普遍存在着经济林比重过大的倾向。经济林比重过大将使生态效益受到影响,因为有些经济林的水土保持效果不到生态林的30%。退耕还林虽然应兼顾经济和社会效益,但生态效益是第一位的。在退耕还林中大面积种植经济林,难以实现改善长江上游生态环境的预期目标。此外,经济林比重过大将造成产业结构趋同,使农民的利益受损。据分析,云、贵、川、渝所还的经济林大致分为四种类型:干果类、水果类、药材类和其他类。前两类约占整个经济林的50%,在干果类中核桃和板栗占了大多数,水果类中传统的苹果和柑橘也占了绝对比重。大面积种植经济林且产业结构趋同,从长远来看,农民难以获得预期的收益,结果可能会重新毁林开荒。
(2)缺乏种苗补植补种费。西部退耕还林还草地区大多地处边远贫困山区,坡陡、土薄,降雨稀少,气候干燥,造林成活率低、保存率差,群众生活困难。现行的退耕还林政策规定,造林成活率和保存率低于85%的新造林地,由农户自己购买种苗,自己补植补种,达到要求标准后再兑现,而山区农民的实际经济能力却无法履行这一承诺。
(3)缺乏监管机制,种苗质量不能保证。国家规定,退耕还林种苗费应直接发到农民手中,但在实际操作中难度很大。一是山区交通不便,信息不灵,农民个人难以买到质好价低的苗木;二是缺乏苗木质量监督环节,达不到良种壮苗和合理苗上山造林的要求;三是苗木运输困难,个人购苗仅来回路费一项开支就给农民造成了不少负担;四是容易出现人情苗、关系苗;五是苗木品种不能统一,不利于规模经营及按作业设计要求造林。(4)缺乏退耕还林工程活动经费。退耕还林工程涉及千家万户,作业设计要求到乡、村、地块、林种、品种,各种表格、卡片、合同、宣传资料等数量多且要求相互印证,每年的检查验收同样要到地块。同时,涉及部门多,工作量大,需要消耗大量人力和资金。但是,目前国家还没有出台相应的退耕还林工程活动经费,地方财政又无力承担,实施部门很为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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