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解决对策与建议
(1)合理调整林种结构,实现生态与经济协调发展。要根据各地自然条件和社会经济条件合理确定生态公益林(草)和经济林(草)的比例,变过去土地的纯经济利用为生态利用与经济利用并重,把退耕还林(草)与生态环境建设和区域经济发展有机结合起来,实现生态环境与区域经济的协调发展。从土地的生态利用来说,通过生态公益林的合理配置,使实施区的生态环境状况有明显改变,如水土流失得到基本控制、林草覆盖率上升等。从土地的经济利用上来说,把退耕还林与农村产业结构调整结合起来,通过适度发展经济林(草)资源,夯实产业发展的基础,培植农村发展新的经济增长点,使实施区的产业结构有所调整,后续产业有所发展,主导产业逐步建立,农业劳动生产率有所提高,农民的收入有所增加,农业剩余劳动力得到妥善解决,贫困现象有所缓解。
(2)增设种苗补植补种费。造林种草成效低是多种因素造成的,除了种苗质量差、未做到适地适树、缺少管护等主观因素外,降雨不足、土壤持续干旱等自然环境因素往往也是主要原因。因此,要提高造林成活率,保证退耕还林工程实施质量,早日实现山川秀美战略目标,建议国家增设种苗补植补种费。
(3)林业部门统一供应苗木,建立健全监管机制。苗木是退耕还林还草、实现山川秀美目标的物质基础,种苗质量直接关系到退耕还林还草工程建设的质量和进程。由退耕户农民个人购买种苗的做法存在许多弊病,建议由地方林业部门根据造林作业设计,对种苗实行统一组织,集中供应,以减少中间环节,保证苗木质量。
(4)增设退耕还林工作经费。建议国家增设退耕还林工程活动经费,并纳入各级退耕还林工程投资预算之中,经费来源可实行分级配套解决。
(5)发展多种产业。退耕还林工程建设要与农业基础建设、产业开发、生态移民、封山禁牧、舍饲养殖有机结合,在退耕还林后,大力调整退耕区种植业结构,发展特色农业和特色经济林,推进舍饲圈养,大规模组织劳务输出,将原来以种植业为主的农业生产转向林果业、畜牧业和第二、三产业,拓宽农民的增收渠道,解决农民生活的后顾之忧。
二、西部地区天然林保护工程十年回顾与展望
1998年特大洪涝灾害后,针对长期以来我国天然林资源过度消耗等原因而引起的生态环境严重恶化的现实,党中央、国务院从我国社会经济可持续发展的战略高度,作出了实施天然林保护工程的重大决策(下文简称天保工程)。天保工程从1998年开始试点,2000年10月,国务院批准了《长江上游、黄河上中游地区天然林资源保护工程实施方案》和《东北、内蒙古等重点国有林区天然林资源保护工程实施方案》。工程建设期为2000~2010年,工程区涉及长江上游、黄河上中游、东北、内蒙古等重点国有林区17个省份的734个县和167个森工局。长江上游地区以三峡库区为界,包括云南、四川、贵州、重庆、湖北、西藏6个省份,黄河上中游地区以小浪底库区为界,包括陕西、甘肃、青海、宁夏、内蒙古、山西、河南7个省份;东北、内蒙古等重点国有林区包括吉林、黑龙江、内蒙古、海南、新疆5个省份。本部分仅就西部各省天保工程十年来建设取得的成效及存在的问题进行总结,并提出相关的政策建议。
1.西部地区天保工程建设概况及实施进展我国西部地区是实施天保工程的重点地区,涉及西北地区的陕西、甘肃、宁夏、青海、新疆和西南地区的四川、贵州、云南、西藏、重庆。自1998年开始实施天然林保护试点工程以来,西部各省份(广西除外)陆续开始了工程的建设,各地根据自身环境条件因地制宜,通过人工造林、飞播造林两种方式,大大增加了森林面积,取得了较好的成绩。在西部地区2003~2007年天保工程建设中,造林面积呈现逐年下降的趋势,2007年由于实施无林地和疏林地新封,造林面积大幅增加,超过2003年39094公顷,林木产量呈逐年明显上升趋势,2007年林木产量最高,是2003年的4.3倍,但是国家对天保工程的资金投入却在逐年减少(见表2)。
2.天保工程建设成效(1)生态效益。天保工程在西部地区实施十年以来,取得了巨大的生态效益,仅2007年一年西部10个省份共造林560957公顷。通过有效保护现有森林和切实加大造林力度,使长江、黄河流域生态环境恶化的趋势得到了初步遏制,局部地区生态环境明显改善。天保工程的实施促进了森林资源的保育和休养生息,使野生动物生存环境得到改善,动植物基因、物种和生态系统的多样性得到保护。野生动植物种群数量稳中有升,分布范围越来越大,栖息环境不断改善。稳中有升的陆生野生动物占55.7%,其中扬子鳄、朱鹮等国内外普遍关注的珍稀濒危野生物种成倍增加,大熊猫数量增长了40%以上;资源消耗严重和濒危度较高的189种国家重点保护野生植物,达到野外种群稳定标准的占71%,一些物种的分布区逐步扩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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