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年1月1日起,北京约37万城乡低收入家庭成员(家庭人均收入低于低保标准的1.7倍),将和23万低保对象一样享受7项专项救助政策。
北京市民政局表示,对于“低收入家庭”,城乡将首次统一认定标准,每年将随低保标准调整。另据了解,于明年1月起执行的新低保方案已初步拟定,正向市委市政府报批。预计新标准将高于400元。
低收入家庭覆盖37万居民
昨天(29日),市民政局等10部门公布《关于规范和统筹临时救助制度的通知》,首次将北京市临时救助标准规范为“城乡低收入家庭认定标准”。
明年起,凡低于北京市当年城乡低收入家庭认定标准的居民(也称“城乡低保边缘对象”)均可申请享受临时救助待遇。2009年城乡低收入家庭认定标准为当年城乡低保标准的170%。
“具体认定标准每年将与低保标准同时调整。”市民政局救灾救济处处长丁长利介绍,如按现行城镇低保标准每月390元计算,低收入标准将为663元。城乡低收入家庭大致包含37万居民。加上23万低保对象,临时救助至少覆盖60万人。
据悉,将于明年1月实行的新低保标准公布后,这一数字还将增加。
低收入家庭可申请临时救助
丁长利介绍,凡具有北京市正式居民户口,因各种原因造成生活暂时困难的家庭均可申请享受临时救助。除新认定的城乡低收入群体外,还包括城乡低保对象和生活困难补助对象;因遭受自然灾害或其他突发事件及家庭成员患重病等原因,造成经济支出过大、生活暂时困难的特殊对象等。
这些人员可申请享受医疗、住房、教育、就业、法律、冬季采暖及一次性救助,共计7个专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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