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甘肃网11月18日讯 记者从省政府新闻办公室举行的新闻发布会上了解到,目前,我省农村低保补助标准从2007年每人每月15元增加到每人每月45元。再加上市县配套资金,农村低保补差到年底可达到月人均50元。超过了省政府14件实事中“农村低保省级补助标准提高到每人每月25元、稳定城市低保人口物价补贴”的目标。
今年年初,省政府决定提高农村低保补助标准、稳定城市低保物价补贴,并将此项工作列为今年省政府为民办的14件实事之一,由民政厅牵头承办。
据省民政厅厅长田宝忠介绍,截至今年9月底,全省城市低保对象达72.6万人,平均保障标准为168元(最高的230元,最低的138元),月人均补差为98元。全省两次提高城市低保物价补贴工作分别于今年3月底和8月底、农村低保提标工作在6月底和9月底全部落实到位、按时发放到户。
兰州、白银、武威、张掖、酒泉、金昌6市移民中的绝对贫困人口13.1万人,已从2008年7月1日起纳入农村低保范围,现在,全省农村低保保障人数由去年的148.54万人增加到161.64万人。(记者:王清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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