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一报告还显示,女性农民工参加生育保险的比例只有6.7%。64.5%的产妇未享受带薪产假,享受产假全薪的产妇比例只有14.4%,产假期间领取部分工资的占21.1%。这次调查还表明,只有36.4%的单位为农民工产妇提供90天的产假;报销分娩医疗费农民工产妇比例不足13% 。
图 女农民工产假期间补偿情况(%)
资料来源: 国家妇女儿童权益保障协调组,《2006年全国农村妇女权益状况和维权需求调查报告》
大多数农村社会保险最近刚刚开始建立,采集数据、评估农村社会保险服务的性别差距为时尚早。但是,男女享受义务教育和医疗服务的差距与经济发展水平相关,在比较贫穷的中西部农村,这种差距更大。由此推论,社会保障性别差距在贫穷的中西部农村可能更大。所以,加快改善贫困地区农村妇女基本社会保障服务是缩小农村性别差距的重要途径。(摘自中国[海南]改革研究院撰写的《中国人类发展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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