由于农民工外出打工,流动性大,实际上既无法享受到相应的农村基本社会保障,同时也无法进入城镇基本社会保障体系。近几年,这一状况已经有了很大改善,越来越多的农民工被纳入到城镇基本社会保障的覆盖范围内。2006年,农民工参加基本医疗保险的工作取得很大进展 ,共有2367万农民工参保,比上年增加了1878 万 。但是,农民工被纳入基本社会保障的比例仍然偏低。
基本社会保障在农民工群体中的覆盖面偏低。国家统计局的调查表明,74.8%的农民工未参加任何保险 。那些参加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和工伤保险的农民工其中只有很小比例的保险由雇主单位购买 (图3.34)。
表 : 农民工参与社会保险比例及其保费来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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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民工自己
购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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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购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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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民工和单位共同购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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没有购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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养老保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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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5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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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8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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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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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3.3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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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疗保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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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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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6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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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3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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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3.7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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失业保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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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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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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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3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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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4.6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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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伤保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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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6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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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3.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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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8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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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7.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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数据来源:《农民工生活质量调查之一:劳动就业和社会保障》,中国统计信息网,2006年10月
农民工社会保障差距的后果很严重,因为目前有3500多万农民工高危行业就业,井下民营煤矿几乎全是农民工;金属、非金属矿山,700多万职工中农民工占到一半以上;建筑行业3000万职工中80%是农民工;制造烟花爆竹的几乎都是农民工,危险化学品行业有三分之一是农民工 。截止2006年底,全国参加工伤保险人数为10270万人,其中农民工参加工伤保险人数达到2540万人,比上年增加了100%以上,虽然2006年农民工参保人数增长速度很快,但是农民工工伤保险覆盖面依然很低,大部分的农民工未购买工伤保险。
社会保障统筹层次偏低,对流动的农民工参加社会保障构成障碍。统筹层次难以提高的根源,在于财政分灶和社会保障管理分割的体制。从1997年开始,中央政府就努力建立统一制度、统一标准、统一管理和统一调剂使用基金的社会统筹的养老保险制度。但不同地区在养老保险历史债务、经济水平、人口结构方面的巨大差距,以及已形成的中央、地方、企业、个人等不同的利益格局,严重制约了统筹层次的提高。按照现行规定,职工跨地区流动时只转移养老保险个人账户,不转移社会统筹资金,城镇职工的社会保障关系因此难以落实,而农民工的社会保障关系转移则更为困难 。按照目前的制度安排,大多数农民工无法在城镇“扎根”。到了一定年龄,他们中的许多人仍然会返回原籍,城乡无法对接的基本社会保障对他们来说没有实质意义。(摘自中国[海南]改革研究院撰写的《中国人类发展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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