环境约束。
在中国,随着经济规模快速扩张和资源消耗总量增长,污染物排放也在增加,环境污染问题开始倍受关注。公众和政府都已认识到,与20世纪80年代相比,中国生态与环境问题在类型、规模、结构、性质以及影响程度上都已经发生了深刻变化。生态和环境问题的复杂性及其所构成的威胁也被广泛认知。几起水污染事件凸显中国目前所面临的水系安全问题,空气质量不断恶化更是成为城市居民街头巷议的主要话题,生物多样性面临的威胁和生态系统的逐步退化,使公众开始高度关注经济增长和环境保护之间的平衡点。
中国也已经更加清楚地认识到,环境容量是经济发展的重要约束条件。提高资源利用和能源效率已经成为中国新阶段发展的一个重要目标。中国政府提出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实现经济发展方式的转变。《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一个五年(2006~2010年)规划纲要》反映了新阶段中国发展理念正在发生的重大转变(表1.5),特别规定了人口、能耗、土地和水资源利用等约束性经济社会发展指标。
表1.5 “十一五”期间主要约束性指标
序号
|
指标
|
2005年
|
2010年
|
年均增长(%)
|
1
|
全国总人口(百万人)
|
1307
|
1360
|
<0.8
|
2
|
单位国内生产总值能耗降低(%)
|
|
|
[20]
|
3
|
单位工业增加值用水量降低(%)
|
|
|
[30]
|
4
|
耕地保有量(亿公顷)
|
1.22
|
1.2
|
-0.3
|
5
|
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减少(%)
|
|
|
[10]
|
6
|
森林覆盖率(%)
|
18.2
|
20
|
[1.8]
|
7
|
城镇基本养老保险覆盖人数(亿人)
|
1.74
|
2.23
|
5.1
|
8
|
新型农村合作医疗覆盖率(%)
|
23.5
|
>80
|
>[56.5]
|
注:带[]的为五年累计数;主要污染物指二氧化硫和化学需氧量。资料来源:《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一个五年(2006~2010年)规划纲要》,中央政府门户网站,2006年3月。
为了应对日趋严峻的环境挑战,中国政府2006年提出要加快实现“三个转变”:一是从重经济增长轻环境保护转变为保护环境与经济增长并重;二是从环境保护滞后于经济发展转变为环境保护和经济发展同步;三是从主要用行政办法保护环境转变为综合运用法律、经济、技术和必要的行政办法解决环境问题。
实现这个历史性转变,需要进一步变革相关体制,包括修改《环境法》,授予环保部门更大的环境执法权;强化官员环保政绩考核等。不久以前,原国家环保局已经升格为环境保护部,这是改革的一个重大措施,意味着中国将加大力度解决环境保护问题。(摘自中国[海南]改革研究院撰写的《中国人类发展报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