改革完善公共财政制度,充分保障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所需资源,并使这些资源能够被分配到最急需的政府单位手中
财政体制改革与基本公共服务的均等化之间存在密切的联系,政府需要审视和调整公共支出结构与水平。中国政府的财政收入逐年快速增长,尤其是近几年,其增长率超过GDP的增长率。在这一历史阶段,财政收入的快速增长无疑为建立一个可持续的惠及13亿人的基本公共服务体系提供了重要契机。但是,仅有充分的财政资源要实现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是远远不够的,还需要保障各级政府都拥有充分的基本公共服务财政能力。这需要尽快启动以下改革。
深化省级及省以下的财政管理体制改革
目前,中国县乡两级政府实际承担了大量的基本公共服务供给责任。要提供基本而有保障的公共服务,首先必须对县乡财政管理体制进行改革,短期内应采取以下改革措施:
(1)探索推进省直管县的财政管理体制。省直接对县的财政体制将地市本级财政与县级财政视为同一预算级次对待,省直接调整与县的财政关系,而不需要经过地市财政;地市财政除汇总和上报所辖县区的总预算外,基本上不涉及体制调整方面与资金划转的问题,这实际上减少了政府间财政关系的层级。可考虑省级财政在各种转移支付、体制补助结算等方面逐步核算到县,提高行政效率和资金使用效益。
(2)积极推进乡镇财政管理体制改革试点,进一步改革乡镇财政管理体制,规范和调整县与乡之间的财政关系。对经济欠发达、财政收入规模小的乡镇,试行由县财政统一管理乡镇财政收支的办法,对一般乡镇实行“乡财县管乡用”方式。
(3)通过完善激励约束机制,强化省级政府调节地方财力分配的责任,增强省级财政对市县级财政的指导和协调功能,逐步形成合理、平衡的纵向与横向财力分布格局,逐步强化基层政府保障基本公共服务供给的财政能力。
完善中央政府与地方政府之间的转移支付体系
现行转移支付体系的一个严重缺陷是,大量的税收返还给税源地政府,即使在转移支付后,经济发达省份的财政资源仍然要大大超过经济落后省份。而其他形式的转移支付目前仍不足以均衡省份之间财政能力的差距。这是造成地区间公共服务数量和质量不均等的关键原因。要解决这一问题,需要深化以下改革:
(1)当前应该以财政能力均等化为目标,加大一般性转移支付力度。
(2)近期内应该建立转移支付监督评价体系,着力提高中央财政转移支付效果。
(3)中期内应该加强中央对地方专项转移支付管理。逐步减少中央各部委提供公共服务的支出责任,转向强化它们的政策规划、指导和监督职能。
提高基本公共服务财政资源投入的总量
提高农村居民和农民工的基本公共服务水平,降低农村居民和农民工基本公共服务的家庭支付比例,缩小农村居民和农民工与城镇居民的差距,客观上要求逐步明显增加基本公共服务的财政资源投入总量。中央政府担负起基本公共服务所需资源的责任是全体社会成员都能享有基本公共服务的根本保障。
从长期来看,增加财政投入,扩大基本公共服务范围,是一个较长的过程,但当前需要明显增加财政资源投入,以便尽快缩小最应该缩小的基本公共服务差距,这将大大提高中国政府统一基本公共服务体制、推进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政策目标的公信力。(摘自中国[海南]改革研究院撰写的《中国人类发展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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