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金融市场制度性建设
(一)银行间市场新一代本币交易系统顺利上线
交易系统是银行间市场最重要的基础设施之一,系统的稳定性、安全性、易用性直接影响到银行间市场运行的安全和效率。为适应银行间市场快速发展的要求,中国人民银行于2006年立项开发新交易系统,经过3年的设计、开发和测试,银行间市场新一代本币交易系统(以下简称“新交易系统”)于2009年6月29日正式上线。新交易系统吸收了原交易系统的优点,并在系统结构、交易功能、客户管理、扩展功能等方面有明显改进。新交易系统上线第一个月,共有1513家机构登录新系统,累计报价52249笔,成交31615笔,交易量达12.5万亿元;现券买卖、质押式回购、信用拆借等交易活跃,债券远期、买断式回购、利率互换也均有交易达成。新交易系统的成功上线,标志着银行间债券市场基础设施建设得到进一步加强。
(二)完善证券市场基础性制度建设
一是改革和完善新股发行体制。6月10日,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证监会)发布《关于进一步改革和完善新股发行体制的指导意见》,进一步健全新股发行机制、提高发行效率。现阶段主要推出四项措施:完善询价和申购的报价约束机制,形成进一步市场化的价格形成机制;优化网上发行机制,将网下网上申购参与对象分开;对网上单个申购账户设定上限;加强新股认购风险提示,提示所有参与人明晰市场风险。新股发行体制的改革和完善,使新股的市场价格发现功能得到优化,买卖双方的内在制衡机制得以强化;股份配售机制的有效性得到提升;在风险明晰的前提下,中小投资者的参与意愿得到重视;显著增强了一级市场的风险意识。
二是完善创业板相关配套制度。为积极稳妥推进我国创业板市场建设,完善创业板相关配套制度,证监会于5月13日公布《关于修改〈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的决定》和《关于修改〈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发行审核委员会办法〉的决定》,自2009年6月14日起施行。以上两个办法的修改建立了适应创业板特点的保荐制度和发审委制度,有利于切实发挥保荐人在创业板市场建设中的作用,发挥发审委的专业审核功能,以提高创业板上市公司质量,强化市场约束和风险控制。
三是加强对证券公司的监管。4月3日,证监会公布《关于加强上市证券公司监管的规定》。强调上市证券公司要按照从严的原则,严格执行证券公司监管法规和上市公司监管法规,不断完善法人治理结构,提高公司治理水平。5月26日,证监会正式发布《证券公司分类监管规定》,明确了5大类11个级别的证券公司分类标准和评价程序。《证券公司分类监管规定》的发布有利于有效实施证券公司常规监管,合理配置监管资源,提高监管效率,促进证券公司持续规范发展。
四是规范基金管理公司特定多个客户资产管理业务。《关于基金管理公司开展特定多个客户资产管理业务有关问题的规定》于5月5日正式公布,并于6月1日起施行。基金管理公司特定多个客户资产管理业务得到规范,有利于保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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