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一、提供有力支持保障
生态建设作为一项公益事业,离不开政府强有力的领导和推动。多年来,中国政府在体制机制、法制建设、资金投入、科技支撑等方面采取了一系列措施,为加强生态建设提供了有力保障。
(一)坚持深化改革
中国政府根据森林资源权属和管理方式的不同,分别进行了集体林权制度、国有林区、国有林场改革,有效促进了林业生产力的发展。中国有1.67亿公顷集体林地,占全国林业用地的60%,涉及亿万农民的切身利益。2003年以来,福建、江西等省按照中央政府的要求,开展了以“明晰所有权,放活经营权,落实处置权,保障收益权”为主要内容的集体林权制度改革试点,取得了明显成效,创新了集体林业发展的体制机制,有效增加了农民收入,极大地调动了农民的积极性,被誉为中国农村土地经营制度的又一次深刻变革。目前,这项改革正在中国全面推开。到2007年,已有4406.6万公顷集体林完成了明晰产权任务,占集体林地总面积的27.5%。同时,中国政府还积极开展国有林区和森工企业改革试点,积极探索国有林场改革,不断理顺体制机制,保障生态建设顺利推进。
(二)加强法制建设
中国政府高度重视林业法制建设,经过多年努力,中国已经走上了依法治林的轨道。
——形成了完善的法律法规体系。主要法律有森林法、防沙治沙法、野生动物保护法、农村土地承包法等;行政法规有森林法实施条例、森林防火条例、野生植物保护条例、退耕还林条例等13部;地方性相关法规和规章达300多件。
——建立健全了执法体系。建立了林政管理、森林公安、野生动植物保护、森林防火、植物检疫等方面的执法机构和队伍。全国共设有森林公安机构7000多个,公安干警6万多名,森林病虫害防治检疫机构3000多个,林业植物检疫员2万多人,还建有3万多个乡镇林业工作站、4300多个木材检查站、850多个检疫检查站等行政执法机构,共有执法人员约20万人。“十五”期间,共查处林业行政和刑事案件215.62万起,收缴木材304.68万立方米、野生动物886.25万只(头),有效保护了生态建设成果。
(三)投资与政策
投资拉动与政策推动,是中国政府开展生态建设的主要措施。新世纪以来,中国政府大幅度增加了生态建设投入。“十五”期间,国家共安排林业投资2120亿元,是新中国成立后前50年总和的1.5倍。
在投资政策方面,国家将国债资金重点用于生态建设;2001年建立了森林生态效益补偿基金制度,目前已有4453万公顷重点公益林被纳入中央补偿范围,累计安排补偿基金133亿元。
(四)科研与推广
在生态建设中,中国政府高度重视科学技术的作用。经过多年的建设,已经形成了国家、省、地、县四级林业科学技术研发体系、成果转化与技术推广体系、技术标准与质量监督体系、林业科技管理体系。目前,全国有地级以上林业科研机构241个,科技人员约1万人;县级以上林业技术推广站(中心)2500多个,从业人员近5万人。“十五”以来,完成了中国可持续发展林业战略研究,制定了《林业科学和技术中长期发展规划》、《国家林业科技创新体系建设规划纲要》,取得了1000多项生态建设和产业发展方面的重要科研成果,推广了800多项科研成果和实用技术,实施了重大科技产业化示范项目,发布了324项林业国家标准和707项行业标准,建立了可用于林业生态效益监测的森林、荒漠、湿地定位观测研究网络,推进了森林认证。林业科技贡献率已由1996年的27.3%提高到2006年的35.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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