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林业局林业棚户区改造领导小组办公室主任王前进(中国网胡迪)
国家林业局:3年规划改造林业棚户区96.09万户(实录)
中央投资23.5亿实施重点国有林区棚户区改造工程
国有林区在职职工工资仅为全国平均水平的42%
国有林区棚户区改造新建房基本户型面积为50平米
国家林业局4月16日下午举行新闻发布会,国家林业局计资司巡视员、局棚户区改造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主任王前进等介绍林业棚户区改造的意义、内容及政策措施等相关情况,并回答记者提问。中国网现场直播。
棚户区改造工程的指导思想
紧紧围绕中央应对全球经济危机、扩大内需促进经济增长的大局,按照“发展现代林业,建设生态文明,促进科学发展”的总体要求,坚持以人为本, 把棚户区改造与林区主体功能区划定位、中心林场建设和生产力布局优化调整紧密结合起来。按照统一规划、合理布局,突出重点、配套建设,因地制宜,整体推进的原则,采取政府组织、企业尽责、职工配套的运作方式,充分调动地方、政策性金融机构、企业和棚户区居民的积极性,着力改善林区困难群体居住条件。抓住国家扶持保障性安居工程的历史机遇,力争三年内全面完成林业棚户区改造任务,基本解决林区职工住房困难问题,推动林区经济社会快速协调发展。为促进经济平稳较快发展做出贡献。
棚户区改造工程坚持的六条原则
一是整体规划,全面推进。统筹好政府和企(事)业、扩大内需和改善民生、新建和改造、特殊群体和一般群体、建设进度和建设质量之间的关系。二是政府扶持,合理负担。充分挖掘地方、企业、个人的资金筹措潜力,积极争取地方债券和政策性贷款支持。三是公开透明,民主监督。拆迁、招标、分配实行公示制度,执行政策公开公平公正,各级监督部门提前介入。四是推进改革,提高效益。坚持棚户区改造与林业生产布局调整相结合,优先安排国有林业生产布局调整、分离企业办社会等改革先行单位。五是分类指导,因地制宜。坚持满足基本居住需要的原则,宜平则平,宜楼则楼。六是依法改造,确保稳定。严格执行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妥善解决好困难职工住房问题,确保社会稳定。
棚户区改造工程的建设目标
2009—2011年规划改造总户数96.09万户。力争用三年时间,新增住宅面积约4800万平方米,林区职工住房条件得到基本改善,相关配套设施相对完备,为构建社会主义新林区奠定重要基础。通过带动近400多亿元的配套投资,拉动我国建材及相关产业的蓬勃发展。(中国网程圣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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