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一、人口、人民生活和社会保障
年末全省常住人口为2734.21万人,增加4.39万人。其中,城镇人口为1454.87万人,占全省常住人口的53.21%,提高0.05个百分点。全省人口出生率为6.65‰、死亡率为5.04‰、自然增长率为1.61‰,分别下降0.90、0.01和0.89个千分点。
城乡居民生活水平继续提高。全年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12829.45元,增长13.7%;城镇居民人均消费性支出9729.05元,增长13.7%。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4932.74元,增长17.7 %;农村居民人均生活消费支出3443元,增长12.4%。城镇恩格尔系数为34.0%,农村恩格尔系数为39.6%。城镇人均住房建筑面积26.97平方米,增加0.25平方米;农村人均住房面积21.94平方米,增加0.73平方米。农村泥草房改造14.7万户,城市和煤矿棚户区改造1300万平方米,林业棚户区改造30万平方米。
图9 2004—2008年我省
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和农民人均纯收入
社会保障事业稳步发展。年末全省基本养老保险参保人数达到525.27万人,增长4.7 %。其中参保职工为369.88万人,增长4.5%;离退休人员为155.39万人。基本医疗保险参保人数达到937.42万人,增长24.3 %。其中城镇职工参保人数为319.11万人,退休人员为131.80万人,城镇居民为486.51万人,增长19.9%。失业保险参保人数达到233.71万人,增长2.2%。工伤保险参保人数达到234.94万人,增长13.6%。生育保险参保人数达到227.91万人,增长31.3%。
社会保障能力进一步提高。城市低保共筹集资金21.39亿元,保障城市低保对象127万人,平均补助水平达到130元,比省政府年初制定的100元增加了30元,提高幅度达到53%;农村低保筹集资金4.33亿元,保障农村低保对象80万人,人均年补助水平540元,比省政府年初确定的420元的目标增加了120元,提高幅度达到50%。全省共筹集城乡医疗救助资金2.23亿元,救助城乡患病困难群众13.57万人次,资助农村低保对象和五保对象参加农村新型合作医疗80万人,资助城市低保对象参加城市居民基本医疗保险85.1万人。
民政事业全面推进。全省城镇各类养老机构625个,总床位3.51万张,收养各类人员2.10万人,床位使用率达65.7%,城镇每千名老人拥有床位19.8张,高于全国平均水平。通过销售社会福利彩票筹集社会福利资金15.9亿元,筹集福利公益金5.57亿元。接受“慈善救助双日捐”善款1.08亿元。
十二、环境保护和安全生产
全省环境保护事业不断发展。全省主要污染物总量减排年度任务超额完成。其中,化学需氧量(COD)排放量37.43万吨,下降6.42%,居全国第4位;二氧化硫(SO2)排放量37.75万吨,下降5.38%,与2005年相比首次出现拐点。松花江等重点流域水污染防治工作取得积极进展。全省15条江河的53个国省控断面,好于三类水质的占56.5%,有4个断面水质好于去年。松花江流域2个出省境断面稳定达标,辽河流域出省境的六家子断面、四双大桥断面、林家断面化学需氧量浓度分别比2005年下降73%、55%和66%。全省各类自然保护区达到34个,其中,国家级自然保护区11个,省级自然保护区14个,总面积223万公顷,占省域国土面积的11.93%。全省共有11个国家级生态示范区、14个国家级环境优美乡镇和1个国家级生态村。
安全生产进一步落实。全省发生伤亡事故16504起,减少2564起,死亡2014人,减少307人,分别下降13.5%和13.2%。其中,工矿商贸企业发生事故195起,减少49起,死亡239人,减少35人,分别下降20.1%和12.8%。亿元GDP生产安全事故死亡0.31人。
2008年,全省交通事故共5782次,下降16.90%,其中死亡1660人,下降11.23%,受伤6691人,下降17.42%,造成财产损失2448万元,下降24.14%。2008年共发生火灾10413起,下将10.8%,死亡25人,下降13.79%,受伤2人,下降77.78%,造成财产损失2454万元,下降11.72%。
说明:1.本公报发表的数据为年度快报初步统计数。
2.本公报部分指标数据系有关部门(行业)提供。
3.本公报地区生产总值、各产业增加值绝对数按当年价格计算,增长速度按可比价格计算。增长速度计算基期为2007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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