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1日,《太原市非本地户籍人口租赁房屋治安管理规定》正式实施。“新规”决定,我市对非本地户籍人口实行居住证管理制度,凡离开常住户籍所在地到太原居住的人员都需要办理居住登记、申领居住证,且居住满5年就可以申领太原常住户口。居住证取代原先的暂住证,意在何为?
群众办证 政府“埋单”
在市公安局户政管理支队,记者看到了“居住证”的设计样本。“居住证”大小与身份证相似,上边的内容除了姓名、性别、民族、身份证号、照片,还有户籍所在地和现住址,以及编号。
“在费用上,办理居住登记、申领居住证不收取任何费用。据统计,目前,我市登记的流动人口有40万左右,实际数量应该在80万以上。”市公安局户政管理支队队长助理梁跃红表示,“每张居住证的工本费为25元左右,经费完全由政府财政支出,这就是说,如果这80万人全部办理居住证,政府就要拿出2000万元。”
“办理程序更加简单,除了所在辖区的派出所,非本地户籍人口还可以到社区办理。”梁跃红表示。“新规”规定,非本地户籍人口在到达现住地3日内,持身份证到当地公安派出所申报居住登记。用人单位、经营业主或者学校,雇佣或为非本地户籍人口提供住所的,由用人单位、经营业主或者学校到住所所在地的公安派出所集中办理居住登记、申领居住证。受公安机关委托设立的服务管理站协助公安机关对辖区内非本地户籍人口租赁房屋进行登记,发放居住证。
“换汤”更“换药”
推行居住证制度,不就是给暂住证贴个“标签”或换个“马甲”吗?面对有些人的的质疑,梁跃红解析了居住证制度的出台背景。他说,从暂住证到居住证,看似一字之差,实则意义深远,它体现了社会观念的进步。如果说原来的暂住证只是重视对外来人员的管理的话,那么居住证可以说是服务与管理并重,服务的功能更多,可以说是‘换汤’更‘换药’。
的确,与暂住证相比,居住证的功能更加丰富。过去,因为户口不在太原,给许多在太原工作和生活的外地人带来不少麻烦。孩子上小学得交借读费,大人上不了社会保险,年满70周岁的老人坐公交车也不能享受免费……现在,居住证一证多用,其使用功能包括劳动和社会保障、教育、计划生育、公共交通等政府行政管理和公共服务的内容,让这部分人群尽可能多地享受与太原本地人同等的待遇。
“新规”同时提出,连续居住5年以上并申领居住证的,经当地公安机关审定无违法犯罪记录的,可按户籍管理规定排队轮候申办本市常住户口。这一条款是我市实行购房落户、引进人才落户等户籍改革举措的进一步延伸,这意味着即使是没有买房、没有高学历的农民工也可以在办理居住证并连住5年后拥有申办太原常住户口的机会。
新规出台,意在何为?
“推行居住证制度,首先是澄清外来人口的底数。”市公安局户政管理支队支队长武润表示。通过“以房管人”,实行居住登记和居住证申领制度,促使外来人员由过去千方百计逃避管理为主动上门办证,就可以摸清我市外来人口的底数,规范对他们的服务和管理。
长期以来,暂住证管理是流动人口管理的主要手段,但是由于制约效果差,已被大多数外来务工人员视为一种形式。他们为了省钱省事,想方设法逃办,外来流动人口漏管现象严重。由于缺乏社会联动管理机制和有效的监管手段,我市外来人口犯罪逐年上升。近年来,全市每年抓获的刑事犯罪嫌疑人中,流动人口占到60%—70%。这些犯罪分子往往居无定所,给管理和打击带来一定的难度。
“给外来人口最大限度的平等和服务”。省公安厅副厅长、市公安局局长苏浩说。他表示,居住证的办理不但能让所有的人纳入管理,从而维护更多人的权益,而且还是构建和谐社会的一项重要措施。拥有居住证的人群,与本地户籍人口相比,除了没有太原常住户口外,所享受的基本权益都没有区别。(赵继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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