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腐败落势化”倒逼制度创新
记者:记者发现,十七届四中全会对反腐败的表述言简意赅,其中最大的亮点和含义最深的表述是“推进反腐倡廉制度创新”。可不可以这样理解:推进反腐倡廉制度创新,意味着过去反腐败取得了较好的成绩,但同时也应该看到,一些问题依然存在。比如,预防和发现腐败的机制有时失灵或反应滞后,不能及时发现某些问题或苗头;个别干部“玩程序”或把制度程序当摆设;“带病提拔”的现象屡见不鲜,贪官腐败金额数在不断升级。
林喆:的确是这样。除了你刚才说的那些问题,当前腐败现象最重要的新趋势就是腐败的落势化。顾名思义,腐败落势化就是指腐败现象从较高的职位向下落,向基层渗透。许多腐败现象的主体可能仅仅是科级干部甚至是普通人员。这种腐败落势化现象的可怕之处在于,这是干部权力意识的腐败。具体表现为,在很多公职人员看来,只要有权就应该去“用”。
被称为“河北第一秘”的贪官李真临刑前的一番话,就揭露了一些职务较低的公职人员为何也能贪腐的“秘密”。他说,秘书的权力来自领导默许、制度赋予和自己开辟3个方面。由于秘书是领导的“活动指南”,领导出去视察,各个单位都想让领导现场“指导”,以抬高自己的身价,这样秘书就有机会得到“买路钱”;秘书还可以协调贷款、运作职位,他只要说话,下面的人弄不清到底是领导的意图还是秘书的意图,又不好意思细问,此时秘书就可以假传领导指示,以“二领导”自居;秘书为了个人利益把重要情况瞒过领导,在领导参加会议或找人谈话时吹“耳边风”,关键时刻说假话,借以达到自己的目的。由于秘书是领导身旁的人,谁都不愿意得罪秘书,担心秘书给他穿小鞋。如此,借助一般干部惟上级领导为是的心理,秘书的权力就会变得极大,甚至“可以玩转一个部门或地区”。
记者:您所说的“腐败落势化”是一个比较新的概念,概括出了目前腐败现象的一个新动向。我们不妨深究下去,为什么会出现“腐败落势化”这样一种现象呢?
林喆:往深处说,这一现象的出现和“权力意识的腐化堕落”密切相关。
官员手中的权力是公权力,公权力与公共利益联系在一起。个人因职业或职务而存在的权力并不真正属于官员个人,这一职权是群体权力或国家权力的一部分,只有相对的使用权或履行权,而无占有、处置或放弃的权利。一旦他与该职位或职务分离(如退休、免职或撤职),便不再拥有该权力。公权力本质上的非个体性决定了任何将公权力“私有化”的行为总是对公权力所代表的集团利益或国家利益的否定。权力意识的腐化堕落,实际上是将自己认作了权力的实质主体,故而将手中的权力当作个人谋生和发展手段的私权。
正因为如此,当前腐败现象在向两头发展,一方面是涉案人员级别升高、涉案金额增大、“群蛀”现象严重,另一方面就是向基层渗透,向非领导干部的人员渗透。
腐败落势化的另一个重要原因就是制度不完善。让人不想贪,这要靠宣传教育;让人不敢贪,就要靠制度完善了。党内有关负责人曾将腐败的四大原因归结为———教育不到位,制度不完善,监督不得力,腐朽思想的影响。因此,制度不完善是造成腐败的重要原因,也是转型时期腐败滋生的重要原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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