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长期以来,民间借贷缺乏法律上的支持,但由于依赖“熟人社会”的社会属性,民间借贷在风险监管方面又有着独特优势。当前,金融危机带来了世界性的流动性缺乏,我国也受到影响。请问,民间信贷“开闸”能盘活市场流动性吗?
———东方网网友土豆高粱
答:金融危机带来的流动性不足,让全球经济遭受困扰。我国也一定程度上受到拖累。对此,有人建议,放宽我国金融政策,让部分民间资本进入合法金融领域,以降低融资成本、激活市场交易。应该说,对内金融开放必然会成为未来的发展趋势。但是,当前合理评估民间信贷在增加市场流动性中的分量,仍需进一步分析。
无论在城市,还是在农村,作为一种非正规但贴近市场需求的金融形式,民间借贷都是长期存在的。它的种类也是多种多样的,包括家庭之间的直接借贷、企业主之间的借贷、民间票据贴现、私人钱庄、合会(钱会、标会、米会等)、民间担保机构、资金互助组织,等等。与此对应,很多家庭和中小企业,也有多种多样的金融服务需求。既有消费贷款需求,也有生产贷款需求;既有贷款需求,也有储蓄、结算、汇付、保险等需求。
与正规金融相比,民间信贷有很多显著缺陷,例如,良莠不齐、经营管理不规范、风险高低不一、很多民间借贷形式不受法律保护等。但是,来自民间放贷人的借贷资金,是非常灵活的。常常是,要求借款的当天或者第二天就能给钱。民间借贷在接近金融服务需求者方面,有着天生的优势。甚至一些民间借贷,就是需求者自己组织的机构或活动。因此,它更能直接面向市场中多种多样的金融服务需求。
对于任何行业、任何规模的企业而言,企业经营项目,都需要内源资金和外源资金的共同支持。尽管有的企业内源资金充裕,但在拓展规模、扩大生产、提升能级的进程中,企业都需要求助外源资金。而当前情况是,作为外源资金的银行资金,更加青睐大型企业,而让一些中小企业可望而不可即。据统计,全国巨额银行信贷资金中只有大约22.5%的流向中小企业。此外,即使一些中小企业获得银行信贷,也可能需要进一步的补充资金,才能维持经营或完成投资,维持资金链的完整性。这就给民间借贷留出了市场空间。调查显示,民间金融在满足家庭、中小企业、农村地区的融资需求方面,发挥着特别的作用。根据最近温州市民间金融调研,全市30多万家中小企业中,就有高达70%企业的主要资金来源是民间借贷。
近期,受到全球金融危机与其他因素的影响,我国一些中小企业开始出现资金链紧张等问题。但由于对经济形势不乐观的预期,在正规的借贷市场上出现交易减少的情况:出于对日益上升的市场风险的考虑,银行的惜贷行为越发明显,贷款审批程序趋于繁琐,难以满足很多中小企业融资要求。由于三角债激增,企业也开始谨慎对待商业信用活动,很多企业开始采取先收货款后发货的形式。尽管我国央行已多次宣布降息,但上述情况仍在一定程度上存在。这说明,受金融危机影响,我国开始出现局部性的准“流动性陷阱”,即利率下降,但银行惜贷,部分企业信贷需求仍在,部分企业信贷需求减少。
此外,尽管受到金融危机的困扰,一些中小企业仍然有投资和资金需求。如果不能及时得到满足,这些企业就可能出现资金链紧张甚至断裂、倒闭。具有灵活特点的民间借贷,恰恰可以为这些企业提供市场流动性。民间金融只是正规金融的“冰山一角”,但就是这“冰山一角”,在提供中小企业融资方面发挥了不小的作用。只是尽管有“熟人社会”的制约,但在现代社会中民间借贷的非正规属性,仍然让这种借贷行为有着很大的风险。
近年来,我国开始尝试为民间资金提供一些进入正规或准正规金融领域的渠道。从2005年起,中央银行对7家小额贷款公司开始试点工作。其后,银监会又出台试点村镇银行、农村资金互助社、贷款公司的文件。2008年,我国还出台了小额贷款公司的市场准入试点文件。邮政储蓄银行,也正在一些地区试点小额抵押贷款和信用贷款业务。虽然上述新型金融机构或组织的新建数量有限,但直接改善了基层的金融生态,尤其是农村地区的金融生态。
据报道,由央行起草的《放贷人条例》草案已提交国务院法制办,其中规定了个人和企业经过批准将能够合法从事放贷业务。这一举措基本上为民间放贷人提供了合法化、正式化的途径,让民间放贷人具有放贷的权利。
让民间信贷进入合法领域,不可能解决所有的流动性问题,对此,不能过高期待。但是,它可以部分缓解国内流动性不足,而且满足的是大型金融机构难以满足需求的那部分市场群体,例如,农村地区、城市中小企业等,其建设性意义不容小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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