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初创期小企业创新项目】
初创期小企业创新项目是支持创业初期、有较高的创新程度和技术水平、市场前景好,但企业资金较少的小企业的技术创新项目。申报的企业须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企业注册资金不低于30万元、不高于300万元
自注册成立到2009年5月31日时间不超过36个月
职工人数不超过300人
资产总额不高于3000万元
年营业收入不超过3000万元
申报的项目尚未形成销售
没有承担过科技部创新基金项目
【一般创新项目(无偿援助部分)】
企业注册资本不得低于30万元
申请的项目目前尚未有销售或仅有少量试销售;项目执行期内新增投资一般在1000万元以下,资金来源基本确定,投资结构合理,项目执行期(执行期从项目申报之日起计)不超过两年(生物、医药类项目可放宽至三年),项目完成时要形成一定的生产能力,并在项目完成时实现合理的销售收入。药品项目完成时可以没有销售收入等经济指标,但必须有明确的、可以考核的目标
在项目计划新增投资中,企业需有与创新资金数额等额以上的自有资金匹配
附:项目申报咨询收费服务
报价:不含异地差旅费用
【项目申报代理服务】:如当次项目申报未成功,下次申报免前期申报费用。
项目服务时间范围:4个工作日起
联系方式:
地址:中国北京市海淀区西三环北路89号中国外文大厦B座6层
邮编:100089
电话:010-88828427 ;010-88828323 ; 010-88828302
传真:010-888283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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