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关于进行2009年度北京市高新技术成果转化项目财政专项资金申报及开展对已认定项目考核工作的通知
各成果转化项目承担单位:
根据北京市财政局关于印发《北京市财政支持高新技
术成果转化项目等专项资金实施办法》的通知(京财预[2001]2395号)和北京市科委、北京市发改委、北京市财政局关于印发《北京市高新技术成果转化项目认定办法》的通知(京科政发[2001]657号)文件精神,北京市高新技术成果转化服务中心现已启动2009年度北京市高新技术成果转化项目财政专项资金申报工作,并开始对已认定成果转化项目进行考核工作。现将具体工作要求通知如下:
一、 请各有关单位仔细阅读《北京市高新技术成果转化
项目享受财政专项资金实施管理办法(2009年度)》及《填报说明》,认真填报专项资金申报材料(见附件一)。
二、各申报单位须委托有资质的会计师事务所出具《专项核实报告》(见附件二),并随同专项资金申报材料一同报送转化中心。
三、请各单位根据成果转化项目实际进展情况认真填报《北京市高新技术成果转化项目考核总结报告》(见附件三)和《企业保增长情况调查表》(见附件四),项目考核结果作为本年度财政专项资金支持的重要依据。
四、各申报单位将附件一至附件四按下顺序用A4纸统一装订成册一式两份,并附电子版材料(word文档)在规定时间内报送成果转化中心。材料装订顺序如下:
1、专项资金申报材料;
2、《专项核实报告》;
3、北京市高新技术成果转化项目考核总结报告;
4、企业保增长情况调查表。
以上材料于2009年5月20日之前报送北京创业大厦A座一层科技服务大厅。
服务大厅电话:64874561
转化中心电话:64874216
传 真:64853178
地 址:朝阳区安翔北里甲11号北京创业大厦A座
邮 编:100101
附件一:北京市高新技术成果转化项目享受财政专项资金实施管理办法.doc
附件二:2009年度申报专项资金成果转化项目单位专项核实报告编写提纲.doc
附件三:北京市高新技术成果转化项目考核总结报告.doc
附件四:企业保增长情况调查表.doc
下载地址:http://www.bjcy.net.cn/IndexDoServlet?action=detail&table=public_news_master&id=77
附:项目申报咨询收费服务
报价:不含异地差旅费用
【项目申报代理服务】:如当次项目申报未成功,下次申报免前期申报费用。
项目服务时间范围:4个工作日起
联系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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邮编:10008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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