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政部2008年度
预算执行情况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审计结果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的规定,2008年12月至2009年3月,审计署对财政部2008年度预算执行情况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进行了审计,并抽审了6个所属单位。
一、基本情况
财政部为中央财政一级预算单位,部门预算由部本级和52个二级预算单位及项目执行单位的预算组成。
审计结果表明,财政部2008年度预算收支基本符合国家有关预算和财经法规的规定,会计处理基本符合会计法、相关会计准则和会计制度的规定,能够认真做好本部门预算编报的组织工作,进一步加强了预算和财务管理工作,建立健全了有关制度,认真整改以前年度审计发现的问题。但审计也发现了一些在预算管理中需要加以纠正和改进的问题。
二、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
(一)财政性投资评审和专项核查工作经费预算1.2 亿元,未纳入部门预算管理。
2008年,将应列入部门预算管理的“财政性投资评审和专项核查工作经费”预算1.2亿元,未纳入部门预算,直接列入了中央政府预算。
(二)安排项目预算未先消化专项资金结余1.15亿元。
2008年,在编制专项检查费等14个延续项目预算时,只安排使用了这些项目以前年度累计结余资金1.56亿元中的4100.90万元,其余结余资金1.15亿元未做安排。
(三)新增项目资金结余较大。
1.2008年,安排的21个项目年末结余6108.20万元,平均资金结余率达47.08%。
2.2007年,所属信息网络中心用当年金财工程预算资金提前全部还清了金财工程国库借款。2008年该项目还款预算6000万元全部结余。
(四)往来款挂账1.20亿元,未纳入部门预算管理。
1.2001至2008年,将部本级预算中的项目经费共计6510万元(其中2008年925万元)拨付给信息网络中心并列报支出,但截至2008年底,信息网络中心按财政部要求向各省财政部门只拨付2714.60万元,结余3795.40万元挂账。
2.将部门预算改革前(2000年前)已列报支出的事业费等专项经费和待清理款项等共计8182.69万元,在往来账款中挂账,多年未动用。
(五)事业基金1.67亿元未纳入预算安排。
2005年以前部机关预算中财政事业费基本支出累计结余,仍有1.67亿元未纳入预算安排。
(六)2711.95万元项目预算未细化,基本支出预算中包括项目支出预算2780万元。
1.2008年,财政部批复所属单位年初预算时,将所属驻地方财政监察专员办事处专项检查费等项目预算共计2711.95万元,滞留本级未细化,年中才通过追加预算的方式下达。
2.2008年,财政部将财政部系统培训费2100万元编入财政部干部教育中心基本支出预算,将财政部会计资格评价中心专项印制费680万元编入该中心基本支出预算。
(七)政府采购不规范金额1.03亿元。
1.2008年,部本级及其负责的部分部门集中采购事项未编报政府采购预算,共支出6807.99万元;部本级的地方政府财政门户网站维护、软件服务费等项目,以及会议服务、印刷项目等,共计1393.96万元,未实行政府采购;在部门集中采购中将13个不符合单一来源采购方式的项目,按单一来源方式进行采购,共计1069.72万元。
2.2003年,财政部组织信息网络中心等单位进行小型机等设备招标采购时确定的采购第一包的中标金额为1622.98万元,但实际签订合同金额2165.29万元,超出的542.31万元未招标。
3.2007年至2008年,信息网络中心将中国政府采购网的运行维护项目507.98万元指定所属公司实施,未实行公开招标。
(八)2008年,所属机关服务中心出租财政部房产取得房租收入531.93万元,未实行“收支两条线”管理。
三、审计处理情况及建议
对上述问题,审计署已按照国家法律、法规的规定,及时出具了审计报告,下达了审计决定书。对财政性投资评审和专项核查工作经费预算未纳入部门预算管理的问题,要求编入本部门预算;对安排项目预算未先消化专项结余和未从严从紧编报预算、新增项目资金结余的问题,要求今后编报延续项目预算时应消化专项结余,对项目预算从严从紧编报;对挂账资金和结余事业基金消化力度不够的问题,要求纳入以后年度预算统筹安排;对年初部分项目预算未细化、将项目预算编入基本支出预算,以及未严格执行政府采购有关规定的问题,要求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进行纠正和整改;对机关服务中心房租收入未实行“收支两条线”管理的问题,要求将收入上缴国库。
针对审计发现的问题,审计署建议:财政部应从严从紧编报预算,继续加大消化结余资金的力度,防止资金长期沉淀,影响使用效益;加强政府采购管理,严格政府采购计划、预算、程序等方面的制度,建立规范政府采购活动的长效机制。
四、审计发现问题的整改情况
财政部在审计前开展了自查,并纠正了自查发现的问题。对这次审计发现的问题,财政部高度重视,要求有关单位端正思想、摆正态度,积极推进整改工作,将审计报告和审计决定涉及的问题分送各相关单位,要求在规定时限内按照审计决定和意见进行纠正。对未及时消化结余资金和事业基金的问题,已在编制2009年部门预算做了安排;对项目预算未细化和将项目预算编入基本支出预算等问题,将在2010年预算编制工作中解决;对未严格执行政府采购有关规定的问题,正在采取措施,严格执行有关制度。对其他涉及现行体制的问题,财政部正在研究解决中。
此外,对审计发现的少数管理不规范等问题,审计署另行出具了审计建议函,财政部已进行了整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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