住房和城乡建设部2008年度
预算执行情况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审计结果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的规定,2008年12月至2009年3月,审计署对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以下简称住房城乡建设部)2008年度预算执行情况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进行了审计,并抽审了13个所属单位。
一、基本情况
住房城乡建设部为中央财政一级预算单位,部门预算由部本级和15个二级预算单位及项目执行单位的预算组成。
审计结果表明,住房城乡建设部2008年度预算收支基本符合国家有关预算和财经法规的规定,会计处理基本符合会计法、相关会计准则和会计制度的规定,能够认真做好本部门预算编报的组织工作,进一步加强了预算和财务管理工作,建立健全了有关制度,认真整改以前年度审计发现的问题。但审计也发现了一些需要加以纠正和改进的问题。
二、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
(一)5347.90万元专项经费未细化到具体项目及其承担单位。
住房城乡建设部在编制2008年部门预算时,对18个项目财政拨款预算中的5347.90万元,没有落实到具体项目及其承担单位。
(二)所属专业教育评估委员会违规收取评估费92.65万元。
2007年和2008年,专业教育评估委员会在未经审批的情况下,向申请建筑类专业教育评估的高校收取评估费92.65万元。截至2008年底,此项收费累计结余20.43万元。
(三)所属中国城市规划设计研究院扩大专项经费使用范围支出231.92万元。
2007年和2008年,中国城市规划设计研究院在基本科研业务费中列支网络建设支出231.92万元。
(四)3个所属单位往来款科目长期挂账486.22万元。
截至2008年底,所属机关服务中心在“其他应付款”科目中长期挂账256.18万元;所属住宅产业化促进中心(以下简称住宅中心)在“其他应付款”科目中长期挂账215.34万元;所属干部学院在“其他应收款”科目中长期挂账14.70万元。上述往来款科目挂账合计486.22万元。
(五)干部学院未按规定实行政府集中采购27.52万元。
2007年10月,干部学院未经政府集中采购程序,购买价值27.52万元的轿车一辆。
(六)住宅中心承担的课题项目未按时结题并上报决算,涉及金额合计23.82万元。
住宅中心承担的住房城乡建设部两个课题项目,合同要求应分别于2003年12月和2005年12月结题。截至2008年底,上述两个课题项目均未结题,也未上报决算,项目结余资金合计23.82万元。
三、审计处理情况及建议
对上述问题,审计署已按照国家法律、法规的规定,及时出具了审计报告,下达了审计决定书。对部分专项经费未细化到具体项目及其承担单位的问题,要求今后进一步加强专项经费预算管理,细化支出预算;对违规收取评估费的问题,要求停止收费行为,如确需继续收取,应按照规定报有关部门审批;对所属单位扩大专项经费使用范围支出的问题,要求调整有关会计账目;对所属单位往来款科目长期挂账的问题,要求及时清理;对所属单位未按规定实行政府采购的问题,要求今后严格执行相关规定;对所属单位承担的课题项目未按时结题并上报决算的问题,要求严格执行项目计划和项目支出预算,及时结题并上报决算。
针对审计发现的问题,审计署建议:住房城乡建设部应加强项目资金管理,进一步细化支出预算,加强对收费和拨出经费的管理和检查。
四、审计发现问题的整改情况
住房城乡建设部在审计前开展了自查,并纠正了自查发现的问题。对此次审计发现的问题,住房城乡建设部高度重视,责成相关单位按照审计意见认真纠正和整改。对部分专项经费未细化到具体项目及其承担单位的问题,已对现有制度进行了梳理,拟于近期修订相关规章制度;对违规收取评估费的问题,已按要求停止该项收费;对所属单位扩大专项经费使用范围支出的问题,已按要求对有关会计账目做了调整;对所属单位往来款科目长期挂账的问题,目前正在清理;对所属单位未按规定实行政府采购的问题,拟通过进一步完善制度,避免类似问题再发生;对所属单位承担的课题项目未按时结题并上报决算的问题,已办理结题和支出决算手续。
此外,对审计发现的少数管理不规范等问题,审计署另行出具了审计建议函,住房城乡建设部已进行了整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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