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业和信息化部2008年度
预算执行情况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审计结果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的规定,2008年12月至2009年3月,审计署对工业和信息化部2008年度预算执行情况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进行了审计,并抽审了7个所属单位。
一、基本情况
工业和信息化部为中央财政一级预算单位,部门预算由部本级和67个二级预算单位及66个三级预算单位的预算组成。
审计结果表明,工业和信息化部2008年度预算收支基本符合国家有关预算和财经法规的规定,会计处理基本符合会计法、相关会计准则和会计制度的规定,能够认真做好本部门预算编报的组织工作,进一步加强了预算和财务管理工作,制定和完善了《工业和信息化部本级项目支出预算管理办法》等内部管理制度,认真整改以前年度审计发现的问题。但审计也发现了一些需要加以纠正和改进的问题。
二、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
(一)代编代报非所属单位预算2.05亿元。
2008年,工业和信息化部在部本级预算中代编代报电子36所(非所属单位)配套基础设施改造项目等专项经费9524万元;2004至2008年,原信息产业部和工业和信息化部共计在部本级预算中编报原国务院信息化办公室项目经费预算1亿元。
2008年,所属第一服务中心代电信研究院下属的邮电信息中心编制电信业务市场综合管理信息系统项目预算999万元。
(二)编报自收自支单位基本支出财政拨款预算1949.74万元。
2008年,工业和信息化部为其所属的6个自收自支单位,编报基本支出财政拨款预算共计1949.74万元。
(三)预算编制不规范3亿元。
2008年,工业和信息化部在承担工程任务的基础电信运营商尚未提交电信普遍服务资金申请的情况下,直接向财政部申请了该项资金预算3亿元。
(四)基本支出预算206万元没有细化到具体单位。
工业和信息化部在编制2008年度部门预算时,未将所属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预算206万元细化到具体单位,直至2008年9月,才落实项目单位并拨付了预算资金。
(五)基本支出等超预算1007.16万元,扩大项目支出使用范围支出432.60万元。
2008年,工业和信息化部本级基本支出等超预算1007.16万元;扩大项目经费使用范围支出432.60万元,用于非项目支出。
(六)2008年,工业和信息化部以拨代支电子行业监管经费605.90万元。
此外,审计还发现电子发展基金创业风险投资项目应直接上缴财政的项目分红和股权转让收益等共计人民币1.46亿元、美元1118.21万元滞留在委托的盈富泰克创业投资有限公司。
三、审计处理情况及建议
对上述问题,审计署已按照国家法律、法规的规定,及时出具了审计报告,下达了审计决定书。对代编代报非所属单位预算等7个问题要求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进行纠正和整改;对滞留在盈富泰克创业投资有限公司的分红和收益的问题,要求工业和信息化部督促该公司将上述资金上缴。
针对审计发现的问题,审计署建议:工业和信息化部应按规定规范预算编报,加强财务基础管理工作;加强内部管理,完善内部控制制度,进一步提高财务和资产管理水平。
四、审计发现问题的整改情况
工业和信息化部在审计前开展了自查,并纠正了自查发现的问题。对这次审计发现的问题,工业和信息化部高度重视,采取多种措施,落实整改。对代编代报非所属单位预算的问题,已在在编制2009年部门预算时纠正;对违反规定编制所属自收自支单位基本支出财政拨款预算、编制电信普遍服务资金预算的问题,表示今后严格按照规定程序编制预算;对基本支出预算没有细化到具体单位的问题,已在编制2009年部门预算时纠正;对基本支出等超预算的问题,表示将控制经费开支范围;对以拨代支的问题,已要求有关单位补开发票;对滞留在盈富泰克创业投资有限公司的分红和收益的问题,已向财政部申请缴库。
此外,对于审计发现的少数管理不规范等问题,审计署另行出具了审计建议函,工业和信息化部已进行了整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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