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政部2008年度
预算执行情况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审计结果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的规定,2009年2月至3月,审计署对民政部2008年度预算执行情况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进行了审计,并抽审了6个所属单位。
一、基本情况
民政部为中央财政一级预算单位,部门预算由部本级和13个二级预算单位的预算组成。
审计结果表明,民政部2008年度预算收支基本符合国家有关预算和财经法规的规定,会计处理基本符合会计法、相关会计准则和会计制度的规定,能够认真做好本部门预算编报的组织工作,进一步加强了预算和财务管理工作,建立健全了内部控制制度,认真整改以前年度审计发现的问题。但审计也发现了一些需要加以纠正和改进的问题。
二、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
(一)自行扩大项目经费使用范围支出37.97万元。
2008年,民政部在项目预算中支出37.97万元,用于采购计算机及计算机耗材等与项目无关的支出。
(二)账外资产19.85万元。
2002年,国家减灾委员会办公室(设在民政部救灾司)用项目经费购置一辆轿车,价值19.85万元,一直未纳入账内核算。
(三)财政资金6980万元闲置。
由民政部负责的全国最低生活保障信息系统工程自2004年实施以来进展缓慢。截至2008年底,该工程实际完成投资1566万元,资金结余6980万元,占到账资金的81.68%。闲置资金未能及时发挥效益。
三、审计处理情况及建议
对上述问题,审计署已按照国家法律、法规的规定,及时出具了审计报告。对自行扩大项目经费使用范围支出的问题,要求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纠正和整改;对账外资产的问题,要求将资产纳入账内核算;对全国最低生活保障信息系统工程进展缓慢造成资金闲置的问题,要求加快项目的执行进度。
针对审计发现的问题,审计署建议:民政部应进一步严格预算执行,按照预算批准的项目和用途使用资金;加强项目的计划和执行进度管理,发挥财政资金的使用效益;加强固定资产管理,规范固定资产会计核算和实物登记,确保国有资产的安全完整。
四、审计发现问题的整改情况
民政部在审计前开展了自查,并纠正了自查发现的问题。对这次审计发现的问题,民政部高度重视,召开专题会议,通报审计发现的问题,责成有关单位逐条逐项进行纠正和整改。对自行扩大项目经费使用范围支出的问题,表示今后要严格按预算批复的项目和用途使用资金;对账外资产的问题,已纳入账内管理核算;对全国最低生活保障信息系统工程进展缓慢的问题,已多次召开会议研究,制定了措施、方法,保障缩短项目建设周期,提高资金使用效益。
此外,对审计发现的少数管理不规范等问题,审计署另行出具了审计建议函,民政部已进行了整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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