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安部2008年度
预算执行情况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审计结果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的规定,2008年12月至2009年3月,审计署对公安部2008年度预算执行情况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进行了审计,并抽审了6个所属单位。
一、基本情况
公安部为中央财政一级预算单位,部门预算由部本级和32个二级预算单位及项目执行单位的预算组成。
审计结果表明,公安部2008年度预算收支基本符合国家有关预算和财经法规的规定,会计处理基本符合会计法、相关会计准则和会计制度的规定,能够认真做好本部门预算编报的组织工作,进一步加强了预算和财务管理工作,建立健全了有关制度,认真整改以前年度审计发现的问题。但审计也发现了一些需要加以纠正和改进的问题。
二、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
(一)结余资金7304.27万元未纳入预算管理。
截至2008年底,公安部政府采购办公室装备采购中心累计结余资金7304.27万元,未纳入部本级预算管理。
(二)财政专项资金预算3.85亿元未细化。
2008年,公安部申报的经常性业务费项目预算3.85亿元未能细化到具体单位和项目,且未完善具体管理和使用办法。
(三)越权审批基本建设项目投资4.22亿元。
2006至2008年,公安部未报国家发展改革委审批,自行批复公安部第一研究所、人民公安报社和公安部居民身份证密钥管理中心等3个所属事业单位办公楼建设项目投资4.22亿元。
(四)所属中国安全防范产品行业协会和第一研究所少计收入329.72万元。
2008年,中国安全防范产品行业协会在“中国国际社会公共安全产品博览会”结束后,仍未将会务预收款272.72万元结转收入;公安部第一研究所在其往来账中核算下属TC100技术委员会等4个部门机构的收支,当年少计收入57万元,少计支出161.16万元。
(五)所属第一研究所扩大项目经费使用范围支出517.14万元。
2007至2008年,公安部第一研究所在基本科研业务费中超范围列支了2个自主设立的科研项目费用517.14万元。
三、审计处理情况及建议
对上述问题,审计署已按照国家法律、法规的规定,及时出具了审计报告,下达了审计决定书。对结余资金未纳入预算管理的问题,要求纳入预算统一管理;对财政专项资金预算未细化的问题,要求进一步细化预算,并完善管理办法;对越权审批基建项目投资的问题,要求完善审批手续;对所属单位少计收入的问题,要求相关单位调整账务;对所属单位扩大项目经费使用范围支出的问题,要求相关单位调整账务。
针对审计发现的问题,审计署建议:公安部应进一步细化部门预算,提高预算管理水平;加强基本建设管理,规范审批程序;加大对所属单位的预算和财务管理力度,提高专项资金使用效益。
四、审计发现问题的整改情况
公安部在审计前开展了自查,并纠正了自查发现的问题。对这次审计发现的问题,公安部高度重视,及时召开会议研究落实,责成相关单位认真纠正和整改。对结余资金未纳入预算管理的问题,将在下一年度预算中统筹安排使用;对财政专项资金预算未细化的问题,将在以后年度逐步细化;对越权审批基建项目投资的问题,正按要求补办有关审批手续;对所属单位少计收入的问题,已调整了有关会计账目;对所属单位扩大项目经费使用范围支出的问题,已调整了有关会计账目。
此外,对审计发现的少数管理不规范等问题,审计署另行出具了审计建议函,公安部正在整改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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