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的支出包括那些项目?
答: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将依据国家宏观经济政策,以及不同时期国有企业改革和发展的任务,统筹安排确定。主要包括:资本性支出,主要根据产业发展规划、国有经济布局和结构调整、国有企业发展要求,以及国家战略、科技投入、安全等需要安排向国有企业注入资本金;费用性支出,主要用于弥补国有企业改革成本等方面。
问: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各部门如何分工?
答:财政部作为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的主管部门,负责制订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的各项管理制度、预算编制办法和预算收支科目;编制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月报;编制中央本级国有资本经营预、决算草案;会同有关部门制定国有资本收益收取办法;收取企业国有资本收益;审核、汇总编制全国国有资本经营预、决算草案。
国有资产监管机构以及其他负责国有企业监管职能的部门和单位,为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单位,主要负责研究制订本单位国有经济布局和结构调整的政策措施,参与制订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有关管理制度;提出本单位年度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建议草案;组织和监督本单位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的执行;编报本单位年度国有资本经营决算草案;负责组织所监管(或所属)企业上交国有资本收益。
问: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如何执行?
答: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草案经本级人民政府批准后,由财政部门下达到各预算单位。各预算单位具体下达所监管(或所属)企业的预算,抄送同级财政部门备案。年度终了后,由财政部门编制决算草案报本级人民政府批准。
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由财政部门、国有资产监管机构等组织收取、上交。企业按规定将应交国有资本收益直接上交财政部门。
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由企业在经批准的预算范围内提出申请,报经财政部门审核后,按照财政国库管理制度的有关规定,直接拨付使用单位。
问: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试行范围如何确定?
答:中央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的试行范围为中央监管企业和烟草企业。
按照《意见》,2008年起,对试行范围内企业2007年实现的国有资本收益进行收取。同时,编制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并组织实施。
考虑到当前国有企业改革任务较重,需要支付的改革成本压力很大,且2006年度中央企业盈利水平较高,经国务院同意,今年,将对中央监管企业进行试点,即对这部分企业2006年实现的国有资本收益进行收取,试编制国有资本经营预算。
各地区试行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的时间、步骤和范围,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和计划单列市人民政府决定。
问:试行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有哪些配套办法?
答:试行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是一项全新的工作,首先要搞好政策研究和制度建设。按照国务院的要求,目前,财政部正在会同有关部门研究制订《企业国有资本收益收取管理暂行办法》、《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编报办法》。同时,财政部还将根据预算编制需要,修订政府收支分类科目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