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国务院发布《关于试行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从2007年起,将在中央本级试行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地方试行的时间、范围和步骤由各省(区、市)及计划单列市人民政府决定。就试行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相关问题,财政部有关方面负责人接受了中国政府网的采访。
问:请您介绍一下什么是国有资本经营预算?
答: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是国家以所有者身份依法取得国有资本收益,并对所得收益进行分配而发生的各项收支预算,是政府预算的重要组成部分。
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由收入预算和支出预算组成。收入预算是指国家按年度和规定比例向企业收取国有资本收益的收缴计划;支出预算是指国家根据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规模和国民经济发展需要制订的支出计划,国有资本收益将用于国有经济布局和结构调整,补偿国有企业改革成本,提高国有企业核心竞争力等方面。
问:为什么要建立国有资本经营预算?
答:党的十六届三中全会指出,要"建立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制度"。温家宝总理在2007年政府工作报告中也明确提出,要建立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制度,规范国家与企业的分配关系。这是党中央、国务院从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全局出发,采取的一项重要改革措施。对于深化国有企业改革、推进国有经济结构和布局调整、增强政府的宏观调控能力具有重要作用。
首先要明确的是,国有企业、国有股权是国家投资形成的,国家作为投资者理应收取投资收益。《企业法》规定:国有企业应依法缴纳税金、费用、利润。《公司法》规定:公司股东依法享有资产收益,参与重大决策和选择管理者等权利。因此,国有企业向国家上交利润是其应尽的义务。计划经济时期,国有企业需按规定向国家上缴利润。1994年国家进行了税制改革,考虑到当时企业承担的离退休职工费用、办社会职能等历史包袱沉重,作为阶段性措施,国家暂停了向企业收缴利润,企业应上缴的利润全部留在企业,用于其改革和发展。近年来,国家在支持国有企业改革和发展方面采取了一系列政策措施,取得了明显成效,现代企业制度初步建立,企业历史包袱基本解决。2006年,国有企业实现利润达12193亿元,税后利润达6252亿元。国有企业从总体上已经走出困境,步入了正常发展的轨道。但是同时,一些国有企业存在着盲目投资、重复建设的问题。并且,由于受资源、垄断程度以及企业历史包袱轻重不同等多种因素的影响,国有企业的利润水平在不同行业企业之间有着较大差异,导致国有企业职工收入水平差异明显,影响社会公平。国家适时出台政策,向国有企业收取投资收益,将进一步规范国家和企业的分配关系,促进国有企业完善收入分配制度,增强国有企业对国家的责任意识。
其次,在构建公共财政体制的过程中,我们逐步取消了公共财政中对国有企业的一些特殊政策。在这种情况下,国有企业改革和发展的一些深层次问题难以解决。建立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国家将取得的国有资本收益用于弥补国有企业改革成本,支持优势企业自主创新,提高核心竞争力,不但有利于国有企业改革和发展,而且符合财政改革的方向。
需要强调的是,国有资本经营预算不是简单的从国有企业中拿走一部分利润,也不是所谓的"抽肥补瘦",而是通过收入预算和支出预算,鼓励先进,鞭策后进,完善对国有企业的激励与约束机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