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西部大开发战略实施十年来水利建设的主要成果
10年来,按照中央的统一部署,针对西部地区水利发展的实际,水利部全面加强了西部地区水利发展与改革的各项工作,水利规划和前期工作不断加快,基础设施建设投入不断加强,优惠扶持政策不断兑现,改革力度不断深化,有力地促进了西部地区经济社会又好又快持续发展。回顾西部大开发10年水利工作的发展历程,水利行业重点开展了以下七项工作:
第一,抓好规划和前期工作,打牢西部科学发展的基础。
水利工作涉及到自然、社会与经济等许多层面,影响因素及关系错综复杂。做好水利工作,必须要规划先行。西部大开发,水利科学规划更要先行。水利部非常重视西部地区水利发展规划的编制工作。2000年以来,先后组织编制了一大批全国、流域、区域层面的重要水利规划,为西部地区水利建设与发展奠定了扎实的规划基础。
一是制定了一批西部地区水利发展的战略规划。《西部地区水利发展规划纲要》、《西北大开发水利建设总体思路》等有关西部地区水利发展的指导性文件先后出台,明确了水利在西部大开发战略中的重要地位和作用,指明了西部地区水利发展与改革的方向,确定了西部地区水利建设的总体目标、重点任务和政策措施,为西部地区水利大发展奠定了坚实的规划基础。
二是专门组织编制了一批西部地区的流域综合规划和专业规划。国务院已批复塔里木河、黑河、石羊河等5项流域综合治理规划。编制并实施了《丹江口库区及上游水污染防治和水土保持规划》、《珠江上游南北盘江石灰岩地区水土保持生态建设规划》、《岩溶地区石漠化综合治理水利专项规划》、长江和黄河上中游水土保持重点防治工程建设等规划。近期又组织开展了柴达木循环经济试验区、青海湖及三江源水资源综合规划,敦煌水资源合理利用与生态保护等规划的编制工作。
三是在全国性和流域性水利规划中突出了西部地区水利发展的重要地位。在制定水利发展“十五”和“十一五”规划时,把西部地区水利发展与改革工作摆在突出位置,在项目安排上,向西部地区倾斜。在黄河、珠江、长江等流域综合和专项规划中,对西部地区相关事宜予以高度重视。在农村饮水安全、病险水库除险加固、大型灌区续建配套与节水改造、水土保持生态建设等专项规划中,对西部地区的项目予以优先考虑。
四是制定了一批针对西部贫困地区的水利扶贫规划。《“十一五”水利援藏规划》,贵州毕节地区水利扶贫规划、铜仁地区水利扶贫规划、重庆市水利扶贫规划、三峡库区水利扶贫规划等一系列支持西部地区发展的水利扶贫规划相继出台实施。
与此同时,在规划的基础上全力推动项目前期工作,增加西部水利项目储备。自2000年以来,水利部组织西部省(区、市)开展了149项重点水利工程的前期工作,项目总规模达2676亿元。其中已批复初步设计的项目38项,已批复可研报告的项目23项;可研报告、项目建议书已报送国家发改委的项目60项。
第二,抓好骨干水利工程建设,支撑和保障西部地区发展
西部地区水资源条件天然禀赋差、配置极不平衡,西北干旱少雨,西南山高谷深,西部地区资源性缺水与工程性缺水并存,历史上一直缺乏水利骨干工程,使得西部地区水资源调配能力较低,很多地方既缺乏经济社会发展的水资源保障,又经常遭受水旱等严重自然灾害的破坏。不利的水资源条件,严重制约着西部地区经济和社会的发展。
2000年以来,国家相继投资兴建了一大批事关西部地区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的大型骨干水利工程,如广西百色水利枢纽、宁夏沙坡头水利枢纽、四川紫坪铺水利枢纽等西部大开发标志性工程先后建成并投入运行,在保障当地防洪安全、供水安全、粮食安全、能源安全乃至改善航运条件等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产生了巨大的经济、社会效益。
针对云南、贵州、四川、重庆4省市由于自然条件限制,缺少大型水库建设条件的实际,采取打捆立项的形式,启动了“润滇”、“滋黔”、“兴蜀”、“泽渝”一期工程建设,安排建设92座中型水库,其中22座已竣工并发挥效益。
针对新疆、宁夏等地区水资源与经济社会发展十分不匹配的情况,先后建设实施了向乌鲁木齐供水、下坂地水利枢纽、恰甫其海南岸干渠、宁夏扶贫扬黄等水利工程项目。工程的建成运用,有力促进了当地经济社会的发展。
其他工程如西藏拉萨河、年楚河治理、四川武都引水等一大批骨干工程建设,对于提高西部地区的防洪、供水、灌溉、发电等方面的能力,具有显著的带动作用,初步实现了水资源的合理配置,带动了相关产业的发展,同时也促进了当地就业,综合成效十分显著。
为扩大内需、拉动经济,最近又审批了一大批西部水利骨干枢纽工程,这些工程的建设,可以为西部地区新一阶段的发展增加新的动力和保障。
第三,抓好民生水利建设,人民群众得到了更大的实惠。
2000—2009年,共安排西部地区农村饮水工程中央投资282亿元,占中央总投资的55%,解决了西部地区9437万农村人口的饮水困难和饮水安全问题,占全国解决饮水问题农村人口的42%。农村饮水解困和饮水安全工程的实施,取得了显著的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减少了疾病,提高了农民的健康水平;解放了生产力,提高了农民的收入;改善了农村环境卫生,促进了新农村建设;拉动了内需,促进了经济社会的协调发展;增强了广大农民群众的民主意识,促进了农村社会和谐发展;促进了民族团结,维护了社会稳定。
10年间,共安排西部地区病险水库除险加固3324座,占同期全国安排项目总数的44%;下达中央补助资金215亿元,占同期安排中央资金总数的40%。除险加固后的水库,已发挥了巨大的社会、环境和经济效益。据初步测算,西部地区已安排的病险水库除险加固项目全部完成后,可直接保护下游耕地0.8亿亩,保护人口0.9亿人,恢复和新增防洪库容20亿立方米,恢复和新增年平均防洪效益38亿元;恢复和新增兴利库容69亿立方米,恢复和新增年灌溉效益24亿元;恢复和新增发电量10亿千瓦时,恢复和新增年发电效益3.5亿元。
10年来,共安排中央投资16.14亿元,在西部地区开展农村水电初级电气化建设和水电农村电气化建设,占全国中央投资30亿元的54%,累计新增农村水电装机700多万千瓦。
第四,抓好灌区节水改造,大力推进节水型社会建设。
西部地区特别是西北地区,长期干旱少雨,解决西北地区的水资源问题,节水是一项革命性的措施。
2000—2009年,共安排西部地区142个大型灌区续建配套与节水改造项目中央投资89.1亿元,占全国的44.6%。项目实施后,共新增、恢复灌溉面积1020多万亩,改善灌溉面积3900多万亩,新增粮食生产能力约40亿公斤,新增节水能力约70亿立方米。同时促进了农业种植结构调整,减少了灾害损失,美化了农村人居环境,拉动了地方经济发展。
2002年3月,以水利部批复张掖市为第一个全国节水型社会建设试点为标志,节水型社会建设迈出实质性步伐。截至目前,已在西部地区安排节水型社会建设试点25个,这些试点地区以水权水市场理论为指导,积极探索西部不同类型地区节水型会建设模式和运行机制,以张掖和哈密为代表的西部地区节水型社会建设试点充分发挥了试点示范和区域带动作用。宁夏、内蒙古水权转换,创造了节水领域以工补农、以城带乡的新模式,实现了节约用水与发展经济、生态保护等方面的多赢。
西部地区创造的节水经验和节水措施,对于我国其他地区具有一定的示范和带动作用,推动了我国节水型社会建设的不断深入,水资源利用效率和效益显著提高,用水增长速率明显放缓。按2000年可比价计算,全国万元GDP用水量从2000年的554立方米,下降到2008年的271立方米,万元工业增加值用水量从2000年的285立方米,下降到2008年的146立方米。节水型社会建设推进了各部门分工协作和共同参与,积极营造全社会投身节水的良好社会氛围,逐步形成政府主导、经济调节、公众参与的节水型社会良性运行机制,初步形成了以水权改革配置、结构调整节约、总量控制调节、社会参与推动的局面,有效缓解了全国尤其是西部地区水资源短缺矛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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