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文化生活现代化有三个判断标准
文化现代化有三个基本标准:有利于生产力的解放和提高,又不破坏自然环境;有利于社会的公平和进步,又不妨害经济发展;有利于人的解放和全面发展,又不损害社会和谐。
文化变迁无时不在。目前凡是符合这三个标准的文化变迁,就属于文化现代化的范畴;凡是不符合这三个标准的文化变迁,就很难判断它们是否属于文化现代化。这三个标准同样适用于文化生活现代化。它们是文化生活现代化的三个标准(图3-25)。
如果选择文化现代化,就会推进文化生活现代化。如果文化生活和文化观念符合上述三个标准,就属于文化生活现代化。如果文化生活和文化观念不符合上述三个标准,就基本不属于文化生活现代化的范畴;当然,这种判断不能绝对化,还可以从其他角度进行补充鉴别。
如果没有选择文化现代化,仍然保持传统文化生活,那么,需要遵循国家法规和民族文化规范。为了社会进步和民族和谐,政府对那些采取传统文化生活的个体和群体,可以根据社会福利政策给予帮助;如果符合文化遗产保护规定,可以根据文化遗产政策给予文化保护津贴。
(3)文化生活现代化具有多样性
尊重和保护文化多样性已经获得广泛国际共识。文化具有多样性,文化生活具有多样性,文化生活现代化同样具有多样性(图3-26)。文化生活现代化的多样性表现在许多方面和层次。
首先,文化活动的多样性。虽然文化没有统一定义,但是,有些人类活动被普遍认为是文化活动,如文学和艺术创造等;有些人类活动被认为是与文化活动紧密相关的活动,如体育和旅游等。根据文化活动的形式不同,文化生活可以分为很多类型,例如,文学、绘画、雕刻、书法、舞蹈、音乐、摄影、电影、电视、广播、哲学、宗教、设计、旅游、手工艺、仪式、庆典、阅读、体育、娱乐、网络和科学研究等。不同形式的文化生活的现代化,需要专题研究。
其次,文化活动的行为主体的多样性。文化活动的行为主体,从人的角度划分,大致分为三种类型:文化工作者、文化志愿者和文化消费者;从组织性质划分,大致分为三种类型:个人、组织和政府。文化生活现代化一般指个人文化生活的现代化。很显然,文化工作者、文化志愿者和文化消费者的文化生活现代化,应该有不同特点和要求。
其三,文化活动的行为目的的多样性。依据文化活动的行为目的,文化活动大致分为四种类型:文化创造和文化生产的相关活动,文化传播和文化销售的相关活动,文化消费和文化参与的相关活动,文化保存和文化保护的相关活动。当然,这种划分是相对的,有些文化活动是跨类型的或综合的,例如,音乐会对于演员是文化生产,对于观众是文化消费。不同类型的文化活动的现代化具有不同特点和要求。
文化观念现代化是文化生活现代化的前提。它包括尊重文化现代化的客观规律和中国国情,尊重文化生活现代化的特点和原则,尊重文化生活现代化的可选择性、标准性和多样性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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