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 页 要闻 图片 发展观察 新闻跟踪 经济发展 减贫救灾 社会发展 全球招标投标 商务资讯 观察思考 发展报告 数字报告 白皮书 中国之窗 世行在中国
专家专栏 政策解读 宏观经济 区域发展
行业动向
行业规划 金融证券
金融法规
贸易发展 工程项目/ 数据库/周刊 企业发展
国情公报 经济数据 经济名词 采购商
发展要闻  -北京住房公积金按月提取 租房者无需证明 外国人购房限制暂停 -中国海军护航编队半月遭遇三次索马里海盗袭击 曾保卫美国商船 -长征5号火箭2014年首发 发射无毒无污染 -盘点08中国经济:增长较快价格回稳 9%不是硬着陆 调控成效初显 -各地制定汽车业规划 广州3亿扶持自主品牌 石化5000亿计划待批 -2009年央企利润目标不低于前三年平均水平 宝钢与淡水河谷分手 -08上交所股票市值全球第六 基金年末重仓股榜单:电气设备成新宠 -外交部:温家宝访欧是"信心之旅" 实录 欧盟成员国酝酿第二轮救市 -中国南极昆仑站英姿初现 中山站改造升级 实现互联网实时接入 -春运高峰来临 节前火车票基本售完 公安机关查倒票缴获2.6万张
首页>>就业
大学生就业取消落户限制 直辖市按有关规定执行
中国发展门户网 www.chinagate.com.cn  2009 年 01 月 24 日 
字号:    打印本文章 写信给编辑

今天上午,国务院办公厅发出通知,要求中小企业和非公有制企业招收非本地户籍的普通高校专科以上毕业生,各地城市应取消落户限制。

通知指出,对具有基层工作经历的高校毕业生,在研究生招录和事业单位选聘时实行优先。鼓励高校毕业生在项目结束后留在当地就业,今后相对应的自然减员空岗全部聘用服务期满的高校毕业生。

此外,鼓励高校毕业生到中小企业和非公有制企业就业。对企业招用非本地户籍的普通高校专科以上毕业生,各地城市应取消落户限制(直辖市按有关规定执行)。劳动密集型小企业招用登记失业高校毕业生等城镇登记失业人员达到规定比例的,可按规定享受最高为200万元的小额担保贷款扶持。(记者 张楠)

来源: 北京晚报

相关文章:
大学生就业面临最难时期 中央地方频出台措施
教育部将相对稳定招生规模 做好大学生就业工作
温家宝:政府把650万大学生就业放首位
改革开放30年大学生就业:从毕业分配到自主选择
上海毕业生就业政策:不得因未落户解聘外地生
深圳:38所高校应届毕业生可以先落户再就业
图片新闻:
寒潮横扫中国大部地区 未来3天中东大部将有大风降温
中国08年GDP增速9.0% CPI上涨5.9% 房价涨6.5%
更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