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中国,人们已经充分认识到,基本社会保障制度是社会安全网有效运行的基本途径,是对和谐社会至关重要的有效的“减震器”,它有助于维护人的尊严和自尊,是与中国政府维护社会秩序和社会稳定的目标一致的人类发展目标。构建规范稳定的基本社会保障制度有利于提高全体社会成员的生活质量,营造安定有序社会的社会环境。
中国主要社会保障制度包括城乡养老保险、失业保险、医疗保险、工伤保险、生育保险以及最低生活保障制度等。中国人口的老龄化给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及其他社会保障基金带来巨大压力 。为此,中国政府制定了完善基本社会保障制度的宏伟目标:到2010年,中国将建立覆盖2.23亿人就业人口的养老保障体制、覆盖3亿人口的基本医疗保障体制、覆盖1.2亿人口的失业保险、覆盖1.4亿人口的工伤保险和覆盖8000万妇女的生育保险。中国政府还计划逐步扩大农村养老保险、农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和企业年金的覆盖面,同时实现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的全覆盖 。
基本社会保障最新发展状况
财政投入。为了提高整个社会保障体系的保障水平,中国加大了对社会保障体系的公共财政投入。从图2.5可以看出,2001-2006年间,全国社会保障财政总支出从不到2000亿元增加到了4361.78亿元,社会保障支出在财政总支出中的比重稳定在11%左右。与此同时,社会救济的政府支出绝对金额及其在政府支出中的比例都在增加。
以城市最低生活保障为例,2002年以后,中央财政负担的经费开始大幅增加:2001年为23.07亿元,2006年为136亿元。加上地方财政支出,城镇最低生活保障总经费2001年为45.74亿元,2006年达到241.01亿元 。
图: 政府社会保险支出比例 (2001-2005) (%)
数据来源:2006年中国财政年鉴
全国社保基金规模持续扩大,运营收益稳步增加。截至2006年底,企业年金规模达到910亿元。2007年上半年,社保基金总收入同比增长近30% 。
社会保险计划覆盖面。随着财政投入的增加,2002~2007年,除农村养老保险外,各项保险参保人数都有所增长(见图2.6)。相对而言,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增长速度较快,在此期间分别增加了133%和85%;城镇基本养老保险和失业保险参加人数增长速度较慢,分别只有36.45%和14.37%。
图 2003~2006年各项社会保险参保人数(百万 )
资料来源:2002~2006年期间的《劳动和社会保障事业发展统计公报》,2007年数据来源于《2007全国经济和社会发展统计公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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