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从9月16日上午举行的“创业富民创新强省--浙江省又好又快发展”情况介绍会上了解到,2006年,浙江省农民人均纯收入达到7335元,居全国各省区首位;农村全面小康的实现度达到68.1%,也居全国各省区之首。 “目前,浙江全省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参合人数2939万人,参合率达到87%;249.6万名被征地农民参加了社会保障;农村五保集中供养率达到92.5%。”……今天上午,浙江省农办副主任邵峰向记者们透露了这样一组数字。 邵峰介绍,近年来,浙江省积极探索农村农民的社会保障问题,尤其是完善农村新型合作医疗、低保和被征地农民基本生活保障等制度,把农民工纳入企业职工社会保障,积极探索建立农业劳动者养老保险制度。
如今,越来越多浙江农民可与城市人一样享受养老、医疗等社会保障。事实上,在浙江各级党委政府的努力下,农村和城市生活的差距正在越来越小。
累计整治建设总投入614亿元 完成1181个示范村
“浙江正在创新村庄建设方式,积极改善农村人居环境,大力推进农村新社区建设。把深入实施‘千村示范万村整治’工程作为统筹城乡发展、全面改善农村民生、推进新农村建设的龙头工程来抓,加快把传统村落社区改造成文明和谐的农村新社区。”邵峰表示。目前,浙江全省累计整治建设总投入614亿元,累计完成1181个示范村、10303个整治村的建设任务。
农村低保对象平均低保标准每月149.65元 位居全国前列
据统计,2006年,浙江全省共有农村低保对象53.98万人,平均低保标准每月149.65元,实现了应保尽保。完善农村“五保”对象和城镇“三无”人员集中供养制度。全省农村五保集中供养率92.4%,年人均集中供养标准5005元。全省共有2939万人参加新型农村合作医疗。截至2006年,浙江省参加新型农村合作医疗人数达2936万人,参合率达86%,人均筹资水平达到81元。2006年底,农民工参加工伤险145万人,参加医疗保险200万人。
保障失地农民权益 249.6万名被征地农民参加了社会保障
据介绍,浙江省率先建立被征地农民基本生活保障制度,2005年以来新增的被征地农民实行“即征即保”,至2006年底,全省共有234万名被征地农民纳入保障,其中196万名被征地农民参加了基本生活保障,有88万人已按月领取基本生活保障或养老金。浙江省农办副主任邵峰在回答记者提问时还介绍了浙江在保障失地农民利益方面的一些创新举措。一是提高补偿标准,实行片区综合价制度。以前不同用途的土地征用价格是不同的,实行片区综合价格以后,在平均补偿利益提高的同时,也方便政府进行协调。二是对失地农民进行无偿培训,直到失地农民就业为止。三是实行失地农民基本生活保障制度,目前已经有240多万人获得保障。四是大项目带动下的征地,都会进行集中安置。
浙江省农办副主任邵峰(中国发展门户网 黄玉萍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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