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7年末,全国参加城镇基本养老保险人数为20137万人,比上年末增加1371万人。参加城镇基本医疗保险的人数22311万人,增加6579万人。参加失业保险的人数11645万人,增加458万人。参加工伤保险的人数12173万人,增加1905万人。参加生育保险的人数7775万人,增加1316万人。2005年中国大陆31个省市自治区城镇养老保险综合参保率平均达到76.9%,在职职工参保率平均为74% 。
新型农村合作医疗。2007年以来,新型农村合作医疗扩大覆盖面的工作进展迅速, 到2008年3月,已经覆盖了90%的农村人口。2007年全国新农合基金支出346.6亿元,全国有4.5亿人次从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中受益。 从总体上看,中国新型农村合作医疗运行平稳、逐步规范,农民医疗负担有所减轻,因病致贫、因病返贫的状况有所改善。
农村最低生活保障。截止2007年底,农村已有3451.9万人享受了最低生活保障,比上年同期增加1948.2万人,增长128.7%,平均每人保障标准为70元/人月,全年共发放农村最低生活保障资金104.1亿元 。
城镇最低生活保障。在城镇最低生活保障方面,受益人数大幅增长:2000年402.6万人,增至2007年2270.9万人 ,基本实现了“应保尽保”的目标(见图2.7)。全年各级财政共支出低保资金2007年比上年增长22.21%,城镇最低生活保障水平每月人均标准182.4元,增长7.6%。人均补差102元/月,比上年增长11.5%。
图 城镇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情况(人数:百万;增长率:%)
(摘自中国[海南]改革研究院撰写的《中国人类发展报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