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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省级财政预算草案
2011年省级财政一般预算安排为482.2亿元,比预算基数增长13%。其中,税收收入435.45亿元,增长14.3%;非税收入46.75亿元,增长2.3%。按财政部规定口径计算的省级财政经常性收入增长11.4%。
在省级一般预算收入预算482.2亿元基础上,加上中央返还性收入222.34亿元,一般性转移支付收入897.83亿元,市(州)专项上解收入10.82亿元;扣除专项上解中央支出10.48亿元,补助下级支出884.91亿元后,省级年初财力总额为717.8亿元。按照收支平衡原则,省级一般预算支出相应安排为717.8亿元,增长8.4%。加上中央预通知2011年部分专项转移支付补助344.72亿元,扣除预通知市(州)、扩权试点县(市)专项转移支付补助266.38亿元后,省级年初一般预算支出将达到796.14亿元。2011年省级支出预算安排的具体情况如下:
1.办好“五件大事”。按照省委决策部署,集中财力80亿元,着力推进与产业促进和民生保障攸关的“五件大事”。
一是推进新村建设规划实施。2011年省级财政安排专项资金20亿元,用于内地县及彝区农村危旧房改造和新农村示范片项目实施,力争3年内全面完成农村危旧房改造,加快推进全省新村建设步伐。
二是培育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2011年省级财政安排专项资金20亿元,用于集中扶持培育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促进我省产业结构调整和转型升级。
三是集中开展地质灾害防治。2011年省级财政安排专项资金10亿元,用于地质灾害重大治理工程实施和地质灾害防治,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四是支持天府新区建设发展。2011年省级财政安排专项资金20亿元,用于支持天府新区基础设施建设,力争建成以现代制造业为主、高端服务业聚集、宜业宜商宜居的国际化现代新城区,推进再造一个“产业成都”战略实施。
五是扩大新型农村养老保险覆盖面。2011年省级财政安排专项资金10亿元,加大新型农村养老保险财政补助力度,力争在全国率先实现农村60岁以上低保人群新农保全覆盖。
加上原有预算安排中可予以倾斜安排的资金,省级财政安排用于“五件大事”的资金将超过100亿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