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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着力改善民生,提高基本公共服务水平
加大民生投入力度。全省累计拨付“十项民生工程”资金940亿元,完成计划的120.1%,比上年增长17.5%,各项民生政策全面落实,全省公共保障体系逐步完善。大力支持藏区“三大民生工程”、彝区“三房”改造等重点民生工程,促进民族地区加快发展和社会和谐稳定。
支持教育优先发展。推进深化农村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改革和城市义务教育免学杂费工作,落实农村中小学公用经费和寄宿制学生生活补助提标政策,加大校舍安全工程投入,推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支持实施民族地区教育发展十年行动计划、藏区“9+3”免费职业教育计划,提高民族地区教育水平。落实中职免学费和国家助学金政策,启动高中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工作,健全教育资助体系。全省教育支出完成534.57亿元,比上年增长18.4%。
支持社会保障体系建设。下达中央和省级就业资金22.2亿元,及时落实各项就业促进政策。完善城乡养老保障体系,扩大新型农村养老保险试点范围,提高企业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水平并扩大覆盖范围,做好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省级统筹。推进城乡救助体系建设,城乡低保对象基本实现应保尽保。全省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完成508.52亿元,比上年增长20.4%。下达中央和省级资金35.9亿元,大力支持廉租房、公共租赁住房、棚户区改造、农村危房改造等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
支持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大幅提高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补助标准,做好关闭破产国有企业退休人员医疗保障工作,落实城乡医疗救助政策。推进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实施国家基本药物制度和综合改革。促进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均等化,支持实施9类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和6项重大公共卫生服务。推进公立医院改革试点。全省医疗卫生支出完成255.71亿元,比上年增长16.7%。
支持社会事业发展。支持科技富民强县专项行动计划、“科普惠农兴村”计划、国家现代农业产业技术体系及“四川创新团队”建设,支持关键共性技术研发、科技成果转化、科技基础条件平台建设。加大农村公共文化设施投入,支持文化信息资源共享、乡镇综合文化站、农家书屋、广播电视村村通等。支持博物馆、纪念馆免费开放以及重点文物和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作,支持公共文化体育设施建设。支持农村计划生育家庭奖励扶助和特别扶助、少生快富工程和地震灾区计划生育再生育工程。下达中央和省级财政资金5.2亿元,全面推进村级公益事业建设一事一议财政奖补试点工作。
(四)加强财政管理,全面提升政府理财水平
完善财政体制。推进扩权强县试点改革,完善财政激励约束机制,健全县级基本财力保障机制。完善转移支付制度,将重建公共项目运行维护、规范公务员津贴补贴等因素纳入标准收支计算范围,并加大均衡性转移支付力度,提高基层政府提供公共服务保障能力。加快主体功能区建设,我省国家重点生态功能县由上年的26个增加到42个。
规范预算管理。实施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试点,试编社会保险基金预算,初步建立起覆盖所有收支、完整统一的政府预算体系。实施预算编审程序改革,初步建立起政府主导的预算决策机制,推行零基预算管理。深入推进省级财政支出绩效评价,在拓展评价范围、完善指标体系、创新工作机制、强化结果运用等方面取得新的进展。强化预算执行管理,实施省级预算执行中期评估,加强部门预算执行考核和结余资金管理,将注销、调减资金统筹用于其他重点支出,全省支出预算执行进度的均衡性明显提高。继续深化国库集中支付、政府采购管理改革。
夯实基础管理。部门基础信息数据库和项目库建设得到加强,公用经费定额体系基本建立。加快推进财税库银横向联网。全面推进公务卡改革,省级部门改革面达到100%,所有市(州)本级已启动改革。深化非税收入管理改革,实施交警罚款收缴改革试点。强化财政投资评审的技术支撑作用。切实加强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全面推进金财工程“大平台”建设,基本实现了全省“三级贯通”工作目标。
强化监督管理。建立健全预算编制、执行、监督相互协调、相互制衡的财政运行机制。认真组织开展扩大内需、家电下乡、强农惠农等专项资金监督检查工作,继续抓好会计信息质量检查和全省注册会计师行业行政监管。深入推进“小金库”治理工作,启动全省社会团体和国有企业“小金库”治理工作。加强基层财政监督管理,确保惠农政策有效落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