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网消息国家外汇管理局网站今日发布《外汇管理政策热点问答》,就外汇管理政策相关热点进行了解读。
外汇局表示,我国外汇储备经受住了这次严重金融危机的考验,保持了资产的总体安全。2008年和2009年,这两年可以说是危机冲击最严重的两年。我们都在实现了“保本”的基础上,有了一个比较好的收益。
我国外汇储备没有投资“两房”股票。“两房”的债券目前还本付息是正常的,价格稳定。外汇局会继续密切关注“两房”相关进展,保障外汇储备资产安全。
以下为答问全文。
编者按:外汇管理与涉外经济金融密切相关,一直以来都是社会公众的关注重点之一。国家外汇管理局重视与社会公众的沟通交流,并积极采取各种方式,提高政策和管理透明度,便利社会公众认识和了解外汇管理。近期,在广泛收集媒体及社会公众关注问题的基础上,我局编写了外汇管理政策热点答问,并按内容分期刊出,供大家探讨参考。
问1:我国外汇储备资产是怎样形成的?能否无偿分配使用?
答:企业和个人通过商业银行买入和卖出外汇,如果商业银行将净买入的外汇在银行间市场上出售,由人民银行购买后就形成了外汇储备。在人民银行买入外汇的时候,已经向外汇持有人支付了相应的人民币。从外汇来源的具体渠道看,主要包括三类:
从企业看,企业通过向国外客户出售货物、提供服务或接受外商投资,获得对方支付的外汇,向商业银行结汇成人民币以后在国内使用。结汇过程中,企业将外汇卖给商业银行,同时按汇率获得了相应的人民币资金,其外汇资产转变成人民币资产。从个人看,居民个人将持有的外汇卖给商业银行后,也获得银行支付的等值的人民币。从商业银行看,商业银行从企业和个人购汇后,出于外汇资产负债配置需要,将大部分外汇在各营业窗口又卖给了企业和个人,并将买卖轧差后的多余外汇卖给人民银行,人民银行支付相应的人民币获得外汇,形成国家的外汇储备。总体来看,外汇储备形成中,企业、个人和银行不是把外汇无偿交给国家,而是卖给了国家,并获得了等值人民币。这与税收和财政收入明显不同。
需要强调的是,这些交易都是出于等价和自愿的原则,银行、企业和居民的经济利益在外汇和人民币兑换时得以实现,人民银行获取这些外汇是支付了相应的人民币,因此是有成本的,不能无偿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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