科学推进会计委托代理服务各项工作
会计委托代理服务工作从“摸清”家底开始,在锁定“旧账”的基础上,采取自愿委托方式,由代理服务机构完成会计委托代理服务工作,切实做到积极稳妥,严密组织,科学推进。
会计委托代理服务工作应遵循有关法律法规开展。依法理财是会计委托代理服务工作的前提和基础。会计委托代理服务工作必须符合《村民委员会组织法》、《会计法》和国务院有关文件规定,遵循村民自治、村务公开、民主管理、加强监督的原则,在尊重农民群众意愿和民主权利的基础上,各代理服务机构依法与各村民委员会签订会计委托代理服务协议(以下简称委托协议)。实施代理服务后,维持村委会各项资金的所有权、使用权、审批权和收益权不变。
会计委托代理服务工作应实行村级财务与资金的“双委托”管理。开展会计委托代理服务工作后,各代理服务机构接受委托,对村级财务与资金进行管理,各行政村不再设会计和出纳,只配备专职或兼职的出纳(报账员),其资金由代理机构进行统一管理,规范会计基础工作,实现“五个统一”,即统一资金账户、统一报账时间(段)、统一报账程序、统一会计核算、统一档案管理。代理服务机构可对村级财务的管理与决策提供相关意见和建议。
会计委托代理服务工作应加强内部控制管理。会计委托代理服务工作必须科学设置工作流程和工作岗位,明确各环节、各岗位的分工和职责,实现权责一致、相互监督。村级集体组织法定代表人是村级财务会计工作的负责人,对本村的会计工作和会计资料的真实性、完整性负责;村出纳(报账员)由通过民主选举产生的村干部兼任或由通过民主程序产生的村民担任,主要负责村级收入、支出原始凭证的收集整理,村级备用金的领取、保管和定期向代理服务机构报账;开展会计委托代理服务工作的行政村应通过民主程序产生村民民主理财小组,对村级收入、支出情况逐项进行审核,并提出意见,其中,村民民主理财小组的成员不得由村干部以及与村干部有直系亲属关系的人担任并应向代理服务机构进行备案,留取相关印鉴;代理服务机构原则上设总会计1人,代理会计、资金会计(出纳)若干人,由持有《会计从业资格证》的人员担任,负责发放备用金,审核报销票据,进行账务处理,汇总编制明细账、总账和月报、季报、年报,并对各村的财务档案进行归集管理。有条件的地方,可以探索采用会计师事务所承担会计委托代理服务工作的模式。
会计委托代理服务工作应切实加强村集体经济财务管理工作。村集体资金采取备用金领取方式进行管理,实际开支时,需经村民主理财小组审核同意并加盖印鉴后,由村集体组织法定代表人审批签字;如遇重大开支和事项,还需先经过村民会议审议通过。实行村级财务预决算制度,以经村民会议审议通过后的财务预算作为村集体当年资金开支的依据,并在年度终了时由代理服务机构根据该年各行政村资金实际使用情况,编制决算报告,送各行政村村民会议审议。实行村级财务定期报账制度,代理服务机构在受理村报账员报账时,应逐一核实有关凭证,凡符合村财务预算内容,手续、印信齐全,凭证合规的开支方可报销入账。实行村财务定期公开制度,代理服务机构应定期向村民委员会提供详细、完整的村财务信息,并由村民委员会定期在本村公开位置予以公布,接受村民的监督。实行村级财务会计档案管理制度,代理服务机构应研究制订村级财务会计档案管理办法,加强对村级财务会计档案的整理和归档,对各村的财务会计档案实行分柜管理,编制档案目录,并妥善保管。
此外,在开展会计委托代理服务工作过程中,有条件的地区还要积极探索电算化管理模式,由上级部门集中开发软件,配置设备,通过一个平台,将社情、村情、民情汇集到了一起,全面实现会计处理、财务监管、资金下拨、村务公开等职能,方便农民群众查询、监督,增加管理的透明度,节省行政成本,进一步减轻村民负担。
妥善解决好会计委托代理服务工作中的关键问题
会计委托代理服务工作内容丰富,千头万绪,妥善解决好以下关键问题尤为重要。
加强代理服务制度建设。不依规矩,不成方圆。在会计委托代理服务工作前期准备和具体实施过程中,各级部门应加强有关制度的研究和制定工作,积极探索开展会计委托代理服务工作的新方式、新方法,健全代理服务的各项日常管理规章制度,特别是要抓紧探索建立健全电算化工作模式和会计师事务所会计委托代理服务工作模式下的制度要求和管理规范,确保会计委托代理服务工作的顺利有效开展。
加强对涉农票据的管理。规范的票据是会计核算的前提和基础,至关重要。在开展会计委托代理服务工作过程中要以规范涉农票据为重点,加强对涉农票据的日常管理,规范票据的使用行为,加大对票据使用的监管,有条件的地方可以由省级财政税务部门统一印制、发放农村商用票据、报销表格、村集体经济组织内部结算凭证等,力争彻底消除“白条”入账现象。
加强从业人员队伍建设。政以才治,业以才兴。合格的从业人员是做好会计委托代理服务工作的重要基础。会计委托代理服务工作必须重视从业人员队伍建设工作。首先,要加强对村出纳(报账员)的管理。村出纳(报账员)经民主程序产生后应及时向代理服务机构备案,在经业务培训、考核合格,具备相应的政策水平和报账业务技能后,方可上岗,并在不违犯法律、法规和财经纪律的前提下,不宜随意更换。其次,要加强对代理服务机构人员的管理。代理服务机构的人员应具备相应的知识能力,熟悉农村财务工作,机构负责人还应具备助理会计师以上专业技术资格或者专门从事会计工作三年以上。其三,要加强对从业人员的培训。代理服务机构应定期对村报账员、村民理财小组成员、代理会计、资金会计(出纳)进行相关业务培训,对新任用(命)的村报账员和代理机构工作人员,还应进行相应的岗前培训。最后,要加快对电算化人才的培养。一方面,要加大对软件设计人才的培养,丰富适合会计委托代理服务工作需求的管理软件市场,加快推进会计委托代理服务工作电算化建设进程;另一方面,要加大对从业人员电算化知识的培训,使他们熟练掌握信息化操作、管理技术,加快推进会计委托代理服务工作电算化实施步伐。
加强审计监督工作。加强审计监督,让百姓信任、放心是顺利实施会计委托代理服务工作的重要保障。开展会计委托代理服务工作应坚持审计监督制度,加强对代理服务机构会计基础工作、会计档案管理、机构日常管理等的考核力度,除通过村务公开,接受群众广泛监督外,代理服务机构还应主动接受上级部门及有关单位实施的审计监督,并公开审计结果。村民委员会换届、代理服务机构主要负责人轮换时,有关部门还应组织相应的离任审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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